1. 比撒列用皂荚木作一个柜:长二肘[注]一肘约等于一呎半半,宽一肘半,高一肘半。
3. 又给它铸造四个金环在柜的四脚上,这一旁面两个环,那一旁面两个环。
6. 他用净金作除罪盖,长二肘[注]一肘约等于一呎半半,宽一肘半。
7. 他用金子作两个基路伯,用锤[注]或译「车」的法子来作,在除罪盖的两头,
8. 这头一个基路伯,那头一个基路伯;他把两个基路伯和除罪盖相接连地制造、在盖的两头。
9. 两个基路伯高张着翅膀,用它们的翅膀遮掩着除罪盖;基路伯的脸彼此相对;它们的脸都朝着除罪盖。
10. 他用皂荚木作一张桌子:长二肘[注]一肘约等于一呎半、宽一肘、高一肘半;
12. 他给桌子的四围作一手掌宽的边缘;边缘的四围又作上金牙边。
13. 他给桌子铸造四个金环,将环安在四角上,就是在桌子的四脚上。
16. 又作桌子上的器皿,就是:盘子、碟子、跟奠酒的大杯和爵,都是净金的。
17. 他用净金作一个灯台,用锤[注]或译「车」的法子作那灯台;它的座和干、跟杯、球、花、都接连在一块。
18. 灯台的两边杈出六个枝子来:一边三个灯台枝子,另一边三个灯台枝子。
19. 在这边的每一枝上有三个杯、作像杏花的样子,有球有花;在那边的每一枝上也有三个杯、作像杏花的样子,有球有花;从灯台杈出来的六个枝子、都是这样。
21. 两个枝子的下面有球和它相接连;又两个枝子的下面有球和它相接连;又两个枝子的下面有球和它相接连:从灯台杈出的六个枝子、都是这样。
22. 它们的球和枝子接连在一块,都是一块净金锤[注]或译「车」出来的。
23. 他作了灯台的七个灯盏和灯台的蜡剪和蜡花盘,都是净金的。
24. 作灯台和这一切器具、他用了一担[注]就是一「他兰得」。重的「他兰得」等于一二九.九七磅;轻的等于一〇八.二九磅净金。
25. 他用皂荚木作一座香坛、是四方的;长一肘[注]一肘约等于一呎半,宽一肘,高二肘;坛的四角和坛接连一块。
26. 他用净金包它,把它的顶、它四围的边[注]与「墙」字同字和它的角都包;四围还给它作金牙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