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第 21 章

1. 永恒主对摩西说:『你要告诉亚伦子孙做祭司的说:人不可为了死人而在他族人中让自己蒙不洁;

2. 除非为了骨肉的至亲;母亲、父亲、儿女、弟兄、

3. 或是作处女的姐妹、未曾嫁人的至亲,他才可以为了她而蒙不洁。

4. 但姐妹若嫁了人,他就不可为了她而蒙不洁[注]但姐妹若嫁了人,他就不可为了她而蒙不洁 - 传统作:「但祭司既在他的族人中做了人的丈夫,就不可从俗而蒙不洁」。今点窜译之

5. 他们总不可使头上光秃,不可把胡须的两边剃掉,不可将刻纹刻在肉身上。

6. 他们要成为圣归于他们的上帝,不可亵渎他们的上帝的名,因为给永恒主的火祭、他们的上帝的食物、是他们献的,所以他们要成圣别。

7. 他们不可娶妓女或被污辱[注]与「从俗」或「亵渎」一词同字的女人为妻,也不可娶被丈夫离婚的女人为妻;因为祭司是成圣别归他的上帝的。

8. 你要把他分别为圣,因为是他在献你的上帝的食物;你要以他为圣,因为这把你们[注]撒玛利亚古卷与希腊译本作「他们」。参23节分别为圣的、我永恒主是圣的。

9. 做祭司的人的女儿若污辱自己、去做妓女,那就是污辱了她的父亲;她必须被火烧。

10. 『在弟兄中做大祭司、头上倒过膏油、身受过圣职以穿圣衣的、不可蓬头散发[注]或译「不可光着头」,也不可撕裂衣服。

11. 他不可走近死人;为了父亲或母亲也不可让自己蒙不洁。

12. 他不可出圣所,也不可亵渎他的上帝的圣所,因为他的上帝膏油之圣冠在他头上;我是永恒主。

13. 他、要娶处女为妻。

14. 寡妇、或是被离婚的、或是被污辱的、做妓女的、他都不可以娶;他只要娶他族人中的处女为妻。

15. 不可在他的族人中让他的后裔受污辱,因为我永恒主、是把他分别为圣的。』

16. 永恒主告诉摩西说:

17. 『你要告诉亚伦说:你世世代代的后裔中、凡有残疾的、都不可以走近前来献他的上帝的食物。

18. 因为凡有残疾的人、无论是瞎眼的、瘸腿的、塌鼻子的、肢体有余的、

19. 无论是折脚折手的、

20. 驼背的、矮小的、眼睛有毛病的、长牛皮癣的、长疹疮的、或是肾子损坏的、都不可走近前来。

21. 祭司亚伦的后裔中、凡有残疾的人、都不可挨近前来献永恒主的火祭;他有残疾,他不可挨近前来献他的上帝的食物。

22. 他的上帝的食物、无论是至圣的、或是圣的、他都可以吃;

23. 只是不可进到帷帐前,也不可挨近祭坛前,因为他有残疾,免得他亵渎我圣的所在;我永恒主、是把他们分别为圣的。』

24. 摩西就这样告诉亚伦亚伦的儿子们跟以色列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