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以色列中没有王的日子,有一个利未人寄居在以法莲山地的尽边;他从犹大的伯利恒娶了一个女子为妾。
2. 那妾恼怒丈夫[注]传统作:「背着丈夫行淫」。今仿七十子及古拉丁译本译之,离开他,到犹大的伯利恒、她父亲家里,在那里有四个月的工夫。
3. 她的丈夫起来,带着一个童仆两匹驴追她去,要用好话打动她的心、叫她回来。他来到女子的父亲家里[注]传统作「女子就引丈夫进她父亲家里」。今仿七十子及叙利亚译本译之;女子的父亲看见那人,便欢欢喜喜地迎接他。
4. 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亲、将那人强留下,他就和他住了三天;二人吃吃喝喝,在那里住宿。
5. 到第四天、那人清早起来、要起身走;女子的父亲对女婿说:『请吃点饼做点心,然后走。』
6. 于是二人坐下来,一同吃喝;女子的父亲对那人说:『请答应再住一宵,畅快畅快心情吧。』
8. 到第五天、他清早起来要走;女子的父亲说:『请吃点点心吧』;他们就耽延、直到日头偏西;二人同吃东西。
9. 那人跟他的妾和童仆起来要走,他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亲、对他说:『看哪,天快晚了,请再住一宵;看哪,日头斜西了,请在这里住一宵,畅快畅快心情吧;明天便可以清早起来、走你们的路,回你家[注]希伯来文作「帐棚」去。』
10. 那人不情愿再住一宵,就起身走了;他来到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的对面;和他同行的有那预备好了的两匹驴;他的妾也跟着他。
11. 他们在耶布斯附近的时候,日快要落了;童仆对主人说:『来吧,我们转到这耶布斯人的城里去过夜吧。』
12. 主人对他说:『我们不可转到这些不是以色列人住的外族人之城里;我们必须过去到基比亚那边。』
13. 主人又对他的童仆说:『来吧,这些地方我们总要走近一处,或是在基比亚、或是在拉玛过夜。』
14. 他们就走着走着过去;将近到属便雅悯的基比亚,日已经赶着他们落了。
15. 他们便转身,要进基比亚去过夜;他们去坐在城内的广场上,也没有人接他们到家里去过夜。
16. 忽有一个老年人野外作工晚上回来;那人原是属于以法莲山地的;他寄居在基比亚;而那地方的人却是便雅悯人。
17. 老年人一举目,看见那旅行人在城内的广场上,就说:『你要往哪里去?你从哪里来?』
18. 他对他说:『我们从犹大伯利恒过来、要到以法莲山地的尽边;我原是那里的人;我到了犹大伯利恒;现在要回家去[注]传统作「往永恒主的殿去」。今仿七十子译之,也没有人接我进他的家。
19. 其实我有禾藁、有粮草、可以餧我们的驴,也有饼和酒可以给我和使女、以及跟随仆人的童仆吃,一无所缺。』
20. 老年人说:『你安心好啦;你所缺的、只由我供给好啦;可别在广场上过夜阿。』
22. 他们心里正畅快的时候,忽有城里的人一些无赖子、把房子围住,连连敲门,对房主老人说:『把进你家那个人带出来,我们要和他交合。』
23. 那房主人出来见他们,对他们说:『弟兄们,千万不可,请别作坏事;这人既进了我家,你们就不可行这丑事。
24. 看哪,有我的女儿、还是处女,并有这人的妾;我这就将她们领出来,让你们玷辱她们;你们看怎么好、就怎么作好啦;对这人呢、你们却不可行这丑事。』
25. 那些人却不情愿听他;那人就把妾抓住,推出外边去给他们;他们便和她交合,终夜作弄她、直到早晨、日色升现的时候、才放她走。
26. 天快亮时候,妇人来到主人所投宿的人的住宅门口,就仆倒在地上、直到天亮。
27. 早晨、她主人起来,开了房门,出去要走路;不料那妇人、他的妾、竟在房门口仆倒着呢,两手搭在门槛上。
28. 他对妇人说:『起来,我们走吧!』却没有回答。那人便将她驮在驴上,起身往自己地方去了。
29. 到了家里,他就把妾抓住,用刀将妾的肢体切成十二块,送遍以色列四境。
30. 凡看见的人都说[注]传统作「都要说」。本节之首七十子作「便吩咐他所差遣的人说:你们要对以色列众人这么说:这样的事自从以色列人由埃及地上来的日子到今日、有没有发生过呀?你们要留心,从长商议,而说出来。」:『这样的事自从以色列人由埃及地上来的日子、直到今日、都没有过,也没有见过呀:你们要留心,从长商议[注]经点窜翻译的而说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