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结书第 44 章

1. 他又带了我回到圣地朝东的外门;那门关闭着。

2. [注]传统作「永恒主」对我说:『这门必须关闭着;不可敞开;谁也不可由那里进入;因为永恒主以色列之上帝曾经由那里进入过;因此必须关闭着。

3. 至于人君、只有[注]传统作受格记号人君可以坐在那里,在永恒主面前吃饭;只有他可以从这门廊的路进入,而从原路出来。』

4. 他又带了我走北门的路来到殿前面;我一看,只见永恒主的荣光充满着永恒主的殿;我就脸伏于地。

5. 永恒主对我说:『人子阿,我对你所说永恒主殿中的一切条例、一切礼节规矩、你都要放在心上,用眼看,用耳听,并要留心谁可以被准许进殿,谁应当被拒绝于圣地之外[注]并要留心谁可以被准许进殿,谁应当被拒绝于圣地之外 - 传统作「要留心殿宇的进口处、和圣地一切的出口处」。今将前句稍加点窜、后句改点母音译之

6. 你要对叛逆的人、对以色列家、说:主永恒主这么说:以色列家阿,你们行你们一切可厌恶的事、可够了!

7. 你们把我的食物、脂肪和血、供献的时候,还将心没受割礼、肉身没受割礼、的外人、带进我的圣地,来玷污它,玷污我的殿;你们[注]传统作「他们」。今仿七十子叙利亚拉丁通俗译之又违犯了我的约,在你们一切可厌恶的事上、加上这一层。

8. 你们也没有守尽看守我圣物的职守,却派别人在我的圣地守尽我所吩咐你们的职守。

9. 『因此[注]传统作「替你们」:原抄于第八节之末。今仿七十子移此主永恒主这么说:以色列人中的一切外人、心没受割礼、肉身没受割礼、的一切外人、都不可进入我的圣地。

10. 但是那远离了我的、利未人当以色列人走迷了路时候,他们也走迷了路离开我、去随从他们的偶像,他们须要担受他们自己的罪罚。

11. 他们必须在我的圣地当仆役,照管殿门,在殿中供职;必须为人民宰燔祭牲和别的祭牲,站在人民面前伺候他们。

12. 因为这些利未人曾在他们的偶像面前伺候这人民,就成了绊脚物使以色列家陷于罪孽中;故此我举手起誓论到他们,主永恒主发神谕说,他们须要担受他们自己的罪罚。

13. 他们不可亲近我,来给我供祭司的职分,也不可挨近我的任何圣物、至圣之物;他们乃是须要担受他们自己的羞辱、和他们所行可厌恶之事的报应。

14. 然而我却要派他们守着殿宇的职守,办理其一切事务,作其一切当作的工。

15. 『但是撒督子孙作祭司的利未人、那当以色列人走迷了路离开我的时候、曾经守尽我圣所之职守的,他们却可以亲近我来伺候我,可以侍立在我面前,将脂肪和血献与我:这是主永恒主发神谕说的。

16. 是他们可进入我的圣所,是他们可走近我桌前来伺候我,来守尽我吩咐的职守。

17. 他们进内院门的时候、必须穿细麻服装;他们在内院门和里面供职的时候、身上不可穿羊毛衣服。

18. 他们头上要戴细麻布华帽,腰间要穿细麻布裤子;不可用易于使人出汗的东西来装束。

19. 他们出到外院[注]传统作「到外院」三个字。今据有些古卷又参诸古卷译本畧之人民那里,要脱下供职的衣服,存放在圣屋里,穿上别的衣服,免得由他们的圣衣将洁圣传染于人民。

20. 他们不可剃头,也不可容发绺长长,只可剪头发。

21. 祭司进内院的时候、都不可喝酒。

22. 他们不可娶寡妇或离婚的妇人为妻;只可娶以色列家后裔中的处女,或是祭司遗留的寡妇。

23. 他们要指教我人民「圣」与「俗」之分别,使他们知道「不洁净的」与「洁净的」之区分。

24. 有争讼的事上他们要中立而判断,按我的典章行判断。我的礼节规矩、我的条例在我的一切制定节期上、他们都要谨守;我的安息日他们要守它为圣。

25. 他们不可挨近死人而沾污自己,只可为了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弟兄、或未嫁人的姐妹、而沾污自己。

26. 洁净之后,还要再算七天才完全洁净[注]仿叙利亚译本加上的

27. 当他进入圣地、到内院、要在圣所供职的日子、他要为自己供献解罪祭:这是主永恒主发神谕说的。

28. 『祭司不[注]「不」字系仿拉丁通俗译本修复的可有产业:我就是他们的产业;在以色列中不可给他们基业:我就是他们的基业。

29. 素祭、解罪祭、和解罪责祭、他们都可以吃。以色列中所有的永献物都要归于他们。

30. 各种各样上好的初熟物、你们的提献物中各种各样的提献物、都要归于祭司;你们也要将你们的初熟粗麦面给予祭司,好使祝福临到你们的家。

31. 一切尸体、无论是飞鸟的、是走兽的、是自己死的、或是被撕裂的、祭司都不可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