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你们要对你们的兄弟说:『我的子民』;要对你们的姊妹说:『蒙怜悯的』。
2. 要与你们的母亲争论,你们要争论,因为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好让她除掉脸上的淫相,和乳间的淫态,
3. 免得我把她剥光,赤身露体,使她像刚生下来的那天一样;又使她像旷野,像无水的旱地一般,叫她因干渴而死。
5. 因为他们的母亲卖了淫,怀他们的作了羞耻的事;因为她曾说:『我要跟随我那些爱人。我的饼和水,羊毛和麻布,油和我所喝的,都是他们给的。』
6. 因此,我要用荆棘堵塞她的通道,我要筑墙围住她,使她找不着出路。
7. 她要追赶她那些爱人,却追不上;要寻找他们,却找不着。她就说:『我要回去,回到前夫那里,因为从前比现在好得多了。』
8. 其实她不知道,是我把五谷、新酒、橄榄油赐给了她;甚至他们用来制造巴力的金银,也是我大量给她的;
9. 因此,到了收割的时候,到了出酒的季节,我必收回五谷和新酒;用来给她遮蔽裸体的羊毛和麻布,我也必夺回。
10. 那时,我要在她那些爱人眼前,暴露她的下体;也没有人能救她脱离我的手。
11. 我必使她的一切欢乐、节期、新月、安息日,或任何盛会都终止。
12. 我必毁坏她的葡萄树和无花果树,就是她曾说:『这是我作妓女所赚的,是我那些爱人给我的。』我必使这些果树成为荒林,任由田野的走兽吃掉。
13. 她在拜众巴力的日子,向他们烧香,佩戴耳环首饰,打扮自己,跟随她那些爱人,却把我遗忘,所以我必惩罚她。」这是耶和华说的。
15. 在那里我要把葡萄园归还给她,使亚割谷变成『希望之门』。她必在那里回应,像她少年的时候一样,也像她从埃及地上来的那天一般。」
16. 耶和华说:「到那日,你必称呼我『伊施』[注]「伊施」意即「我夫」,不再称呼我『巴力』[注]「巴力」意即「我主」。
17. 我要把『巴力』的名字从她口中除掉;他们的名字没有人再提起。
18. 到那日,为了他们,我必和田野的走兽、空中的飞鸟、地上的爬行的动物立约;我必从这地折断弓弩、刀剑和兵器[注]「兵器」原文作「战争」;使他们安然居住。
19.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正直、忠信和怜悯聘你归我。
21. 耶和华说:「到那日,我必应允,我必应允天,天必应允地,
22. 地必应允五谷、新酒和油。这些必应允耶斯列[注]「耶斯列」意即「栽种」。
23. 我必为了自己把她栽种在这地。我必怜恤罗.路哈玛[注]「罗.路哈玛」意即「不蒙怜恤」。我必对罗.阿米[注]「罗.阿米」意即「非我民」说:『你是我的子民』,他必说:『你是我的 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