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对他们说:以下是我的节期,是你们要宣告为圣会的耶和华的节期。」
3. 「六日要做工,第七日是完全安息的安息日,要有圣会;你们任何工都不可做。这是在你们一切的住处向耶和华当守的安息日。」
5. 「正月十四日黄昏的时候[注]「黄昏的时候」:原文是「两个黄昏之间」。,是向耶和华守的逾越节。
6. 这月的十五日是向耶和华守的除酵节;你们要吃无酵饼七日。
8. 要将火祭献给耶和华七日。第七日要有圣会,任何劳动的工都不可做。」
10.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对他们说:你们到了我赐给你们的地,收割庄稼的时候,要把初熟庄稼中的一捆拿来给祭司。
11. 他要把这捆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使你们蒙悦纳。祭司要在安息日的次日把这捆摇一摇。
12. 摇这捆的那一日,你们要献一只一岁没有残疾的小公绵羊,给耶和华作燔祭。
13. 同献的素祭是十分之二伊法调了油的细面,作为献给耶和华馨香的火祭;同献的浇酒祭是四分之一欣酒。
14. 无论是饼,是烘熟的谷物,是新穗子,你们都不可吃;直等到你们把这供物带来献给你们神的那一天,才可以吃。在你们一切的住处,这要成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15. 「你们要从安息日的次日,就是献那捆庄稼为摇祭的那日起,计算足足的七个安息日。
16. 到第七个安息日的次日,共计五十天,你们要将新的素祭献给耶和华。
17. 要从你们的住处取十分之二伊法细面,加酵烤成两个摇祭的饼,作为初熟之物献给耶和华。
18. 又要将七只一岁没有残疾的羔羊、一头公牛犊、两只公绵羊和饼一同奉上。这些要和素祭和浇酒祭一同作为燔祭献给耶和华,作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
19. 你们要献一只公山羊为赎罪祭,两只一岁的小公绵羊为平安祭。
20. 祭司要把这些和初熟庄稼做成的饼,与两只小公绵羊一同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作为摇祭。这些献给耶和华的圣物是归给祭司的。
21. 在这一日,你们要宣告圣会;任何劳动的工都不可做。在你们一切的住处,这要成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22. 「你们在自己的地收割庄稼时,不可割尽田的角落,也不可拾取庄稼所掉落的,要把它们留给穷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
24.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说:七月初一,你们要守为完全安息的日子,要吹角作纪念,当有圣会。
27. 「但是,七月初十是赎罪日;你们要守为圣会,刻苦己心,并要将火祭献给耶和华。
28. 在这一日,任何工都不可做;因为这是赎罪日,要在耶和华-你们的神面前赎罪。
31. 任何工你们都不可做。在你们一切的住处,这要成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32. 你们要守这日为完全安息的安息日,刻苦己心;从这月初九晚上到次日晚上,你们要守为安息日。」
34.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说:这七月十五日是住棚节,要向耶和华守这节七日。
36. 要将火祭献给耶和华七日。第八日当守圣会,并要献火祭给耶和华。这是严肃会,任何劳动的工都不可做。
37. 「这是耶和华的节期,就是你们要宣告为圣会的节期;要将火祭,就是燔祭、素祭、祭物和浇酒祭,按照每日的规定献给耶和华。
38. 除此之外,还有耶和华的安息日,你们献给耶和华的供物,一切的还愿祭,和一切的甘心祭。
39. 「但是,从七月十五日起,你们收藏了地的出产之后,要守耶和华的节期七日。第一日为要完全安息,第八日也要完全安息。
40. 第一日,你们要拿美好树上的果子、棕树枝、树叶茂密的枝条和河边的柳枝,在耶和华-你们的神面前欢乐七日。
41. 每年你们要向耶和华守这节七日。你们在七月里所守的节,要成为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42. 你们要住在棚里七日;凡以色列家出生的人都要住在棚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