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你们是耶和华─你们神的儿女。不可为了死人割划自己,也不可使额上[注]「额上」:原文是「两眼之间」。光秃;
2. 因为你是属于耶和华-你神神圣的子民,耶和华从地面上的万民中拣选了你,作自己宝贵的子民。」
7. 但那反刍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是:骆驼、兔子、石獾,虽然反刍却不分蹄,对你们是不洁净的;
8. 猪,虽然分蹄却不反刍,对你们也是不洁净的。它们的肉,你们一点都不可吃;它们的尸体,你们也不可摸。
19. 凡有翅膀却爬行的群聚动物对你们是不洁净的,都不可吃。
21. 「凡自然死去的动物,你们都不可吃,可以给城里寄居的人吃,或卖给外人,因为你是属于耶和华-你神神圣的子民。「不可用母山羊的奶来煮它的小山羊。」
22. 「每年,你务必从你播种的一切收成,田地所出产的,取十分之一献上。
23. 要在耶和华-你神面前,就是他选择那里作为他名居所的地方,吃你所献十分之一的五谷、新酒和新的油,以及牛群羊群中头生的,好让你天天学习敬畏耶和华-你的神。
24. 当耶和华-你的神赐福给你的时候,耶和华-你神选择立他名的地方若离你太远,路途太长,使你不能把这东西带到那里去,
25. 你可以把它换成银子,把银子包起来,拿在手中,往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的地方去。
26. 在那里,你可以随心所欲用银子或买牛羊,或买清酒烈酒,或买任何你心所想的。你和你的全家要在耶和华-你神面前吃喝欢乐。
27. 「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你不可离弃他,因为他在你那里没有分得产业。
28. 每三年的最后一年,你要把那一年收成的十分之一取出来,积存在你的城中;
29. 那没有与你一起分得产业的利未人,和城里的寄居者,以及孤儿寡妇,都可以前来,吃得饱足,好让耶和华-你的神在你手里所做的一切事上赐福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