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第 2 章

1. 耶和华谕摩西亚伦曰,

2. 以色列族建营,当各随其纛,附宗族之斾,在会幕四周,

3. 东方日出之所,凡隶犹大营之纛者,按其行伍建营,亚米拿达拿顺为其牧伯,

4. 彼之军旅,见核者,计七万四千六百,

5. 以萨迦支派附之建营,苏押拿坦业为其牧伯,

6. 彼之军旅,见核者,计五万四千四百,

7. 西布伦支派次之,希伦以利押为其牧伯,

8. 彼之军旅,见核者,计五万七千四百,

9. 凡隶犹大营者,按其行伍,综计十八万六千四百,是为前队。

10. 南方有流便营之纛,按其行伍,示丢珥以利蓿为其牧伯,

11. 彼之军旅,见核者,计四万六千五百,

12. 西缅支派附之建营,苏利沙代示路蔑为其牧伯,

13. 彼之军旅,见核者,计五万九千三百,

14. 迦得支派次之,丢珥以利雅萨为其牧伯,

15. 彼之军旅,见核者,计四万五千六百五十,

16. 凡隶流便营者,按其行伍,综计十五万一千四百五十,是为二队。

17. 随后会幕启行,利未营在诸营之中,其启行也,依其建营之序,各归其队,各随其纛。

18. 西方有以法莲营之纛,按其行伍,亚米忽以利沙玛为其牧伯,

19. 彼之军旅,见核者,计四万有五百,

20. 玛拿西支派附之建营,比大蓿迦玛列为其牧伯,

21. 彼之军旅,见核者,计三万二千二百,

22. 便雅悯支派次之,基多尼亚比但为其牧伯,

23. 彼之军旅,见核者,计三万五千四百,

24. 凡隶以法莲营者,按其行伍,综计十万八千一百,是为三队。

25. 北方有营之纛,按其行伍,亚米沙代亚希以谢为其牧伯,

26. 彼之军旅,见核者,计六万二千七百,

27. 亚设支派附之建营,俄兰帕结为其牧伯,

28. 彼之军旅,见核者,计四万一千五百,

29. 拿弗他利支派次之,以南亚希拉为其牧伯,

30. 彼之军旅,见核者,计五万三千四百,

31. 凡隶之营者,按其行伍,综计十五万七千六百,是为后队,随纛而行。

32. 以上所载,乃以色列人循其宗族,按其行伍,诸营见核者,综计六十万三千五百五十,

33. 利未族不列其数,遵耶和华所谕摩西之命,

34. 以色列族各随其纛以建营,循其室家宗族而启行,悉遵耶和华所谕摩西之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