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记第 1 章

1. 当士师主治时,斯土荐饥,有犹大伯利恒人,与妻及二子,往旅于摩押地,

2. 其人名以利米勒,妻名拿俄米,二子名玛伦基连,俱为犹大伯利恒以法他人,至摩押地居焉,

3. 拿俄米以利米勒死,遗其妻及二子,

4. 二子娶摩押女,一名俄珥巴,一名路得,居彼约十年,

5. 玛伦基连俱亡,遗拿俄米,无夫,亦无子,

6. 摩押地,闻耶和华垂顾其民,赐之以粮,则起,携其二媳,欲自摩押地归,

7. 妇离所居,偕其二媳,循途以返犹大

8. 拿俄米谓二媳曰,各归母家,愿耶和华恩待尔,如尔之待死者及我然,

9. 愿耶和华赐尔各得绥安于夫家,遂吻之,二媳发声而哭,

10. 曰,否,我必与尔偕归尔国,

11. 拿俄米曰,吾女欤,其归哉,曷欲与我偕往,我犹孕子为尔夫乎,

12. 我女欤,其归哉,我年已迈,不复有夫,如曰我尚有望,是夜得夫,且能诞子,

13. 尔岂欲待其长,而不嫁他人乎,我女欤,勿若是,我缘尔故,更为愁苦,盖耶和华之手击我,

14. 二媳复发声而哭,俄珥巴吻其姑而别,惟路得依附之,

15. 拿俄米曰,尔之妯娌,已归其国其神,汝其从之而归,

16. 路得曰,勿劝我离尔,不汝从,汝之所往,我必俱往,汝之所寓,我必偕寓,汝民必为我民,汝必为我

17. 汝所死之处,我亦死于彼,葬于彼,除死而外,我若与尔相离,愿耶和华罚我维倍,

18. 拿俄米路得决志偕往,则不复言,

19. 二人乃往伯利恒,既至,举邑耸动,妇女咸曰,此乃拿俄米乎,

20. 曰,勿称我拿俄米,当称我为玛拉[1]拿俄米译卽乐玛拉译卽苦盖全能者待我苦甚,

21. 我富有而出,耶和华使我匮乏而归,耶和华既责我,全能者既苦我,奚称我为拿俄米哉,

22. 拿俄米与其媳摩押路得,归自摩押乃若此,彼至伯利恒时,适获麰麦之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