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士师主治时,斯土荐饥,有犹大伯利恒人,与妻及二子,往旅于摩押地,
2. 其人名以利米勒,妻名拿俄米,二子名玛伦,基连,俱为犹大伯利恒之以法他人,至摩押地居焉,
6. 在摩押地,闻耶和华垂顾其民,赐之以粮,则起,携其二媳,欲自摩押地归,
8. 拿俄米谓二媳曰,各归母家,愿耶和华恩待尔,如尔之待死者及我然,
11. 拿俄米曰,吾女欤,其归哉,曷欲与我偕往,我犹孕子为尔夫乎,
12. 我女欤,其归哉,我年已迈,不复有夫,如曰我尚有望,是夜得夫,且能诞子,
13. 尔岂欲待其长,而不嫁他人乎,我女欤,勿若是,我缘尔故,更为愁苦,盖耶和华之手击我,
16. 路得曰,勿劝我离尔,不汝从,汝之所往,我必俱往,汝之所寓,我必偕寓,汝民必为我民,汝神必为我神,
17. 汝所死之处,我亦死于彼,葬于彼,除死而外,我若与尔相离,愿耶和华罚我维倍,
19. 二人乃往伯利恒,既至,举邑耸动,妇女咸曰,此乃拿俄米乎,
20. 曰,勿称我拿俄米,当称我为玛拉,[1]拿俄米译卽乐玛拉译卽苦盖全能者待我苦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