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纪下第 12 章

1. 耶户七年,约阿施卽位,在耶路撒冷为王,历四十年,其母名西比亚别是巴人也,

2. 约阿施在祭司耶何耶大训诲之日,行耶和华所悦,

3. 惟崇邱未废,民仍献祭焚香于其上。

4. 约阿施谓诸祭司曰,凡输入耶和华室,区别为圣之物,所值通用之金,或各人所估身价之金,或从心所愿,输于耶和华室之金,

5. 祭司各自相识之人受之,修葺殿宇破坏之处,

6. 约阿施王二十三年,殿宇之破坏,祭司尚未修葺,

7. 约阿施王召大祭司耶何耶大,与众祭司,谓之曰,殿宇破坏,胡不修葺,今而后,勿复受相识者之金,宜出此金,修葺殿宇之破坏,

8. 诸祭司应命,不复受金于民,亦不修葺殿宇,

9. 惟祭司耶何耶大取一匮,凿孔于盖,置诸坛侧,在入耶和华室之右,凡输耶和华室之金,守门之祭司咸纳于其中,

10. 匮中金多,则王之缮写与祭司长至,将耶和华室所得之金,核而封之,

11. 以所权之金,付于督耶和华室之工作者,转予建造之木工及匠役,

12. 又予瓦工石工,复购材木,及凿成之石,以修葺耶和华室之破坏,并为一切修室之用,

13. 惟所输耶和华室之金,不以制耶和华室中之银杯剪盂角,及诸金银器皿,

14. 乃以予督工者,修葺耶和华室,

15. 以金付于督理,转予工匠,不与核算其数,因其行事诚实也,

16. 惟补过祭与赎罪祭之金,不入耶和华室,俱归祭司。

17. 时,亚兰哈薛,上攻迦特取之,遂定志上耶路撒冷

18. 犹大约阿施,以其祖父犹大约沙法约兰亚哈谢,所区别之物,与己所献为圣之物,及耶和华室与王宫府库,所有之金,悉馈亚兰哈薛哈薛乃去耶路撒冷

19. 约阿施其余事迹,凡其所行,俱载于犹大列王纪,

20. 约阿施之臣叛,弑之于近悉罗之米罗宫,

21. 弑王之臣,乃示米押约撒甲朔默约萨拔,王与列祖同葬于大卫城,子亚玛谢嗣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