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耶和华曰,尔当秉公行义,盖我之拯救伊迩,我之公义将显,
2. 守安息而不亵慢,禁己手而不作恶,行此而坚执之,其人福矣,
3. 附耶和华之异邦人,勿曰耶和华必别我于其民,阉者勿曰我乃枯木,
5. 在我室中,于我垣内,我将赐彼记志,俾有名誉,较有子女为尤愈,且锡以永名,终不灭绝,
6. 附耶和华之异邦人,供其役事,敬爱耶和华名,为之臣仆,守安息而不亵慢,坚守其盟约,
7. 我必导之至我圣山,俾其欣喜于我祈祷之室,彼之燔祭及他祭,献于我坛,必蒙悦纳,盖我之室,将称为万民祈祷之室焉,
8. 集以色列离散之民者,主耶和华曰,既集我民,此外,将集他族以归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