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结书第 18 章

1. 耶和华谕我曰,

2. 尔论以色列地,奚用谚云,父食酸葡萄,而子齿软,

3. 主耶和华曰,我指己生而誓,尔在以色列中,勿复用此谚,

4. 诸灵属我,父之灵属我,子之灵亦然,惟犯罪者必死,

5. 人若为义,循法合理,

6. 未食于山,未瞻仰以色列家之偶像,未污其邻之妻,未近天癸之妇,

7. 未欺凌人,反负者之质,不夺人之物,饥者供以食,裸者被以衣,

8. 贷金不取利息,禁手作恶,以诚实鞫两造,

9. 循我典章,守我律例,行事诚实,斯乃义人,必得生存,主耶和华言之矣,

10. 设其人生子为盗,而流人血,行上所言之恶,

11. 不行上所言之善,食于山,污其邻之妻,

12. 欺凌贫乏,夺人之物,不反人之质,瞻仰偶像,行可恶之事,

13. 贷金而取利息,斯人岂得生存乎,必不得生存也,既行此可恶之事,必至死亡,流血之罪,归于其身,

14. 设斯人生子,见父所犯诸罪,则惧,而不效之,

15. 不食于山,不瞻仰以色列家之偶像,不污其邻之妻,

16. 不欺凌人,不受人之质,不夺人之物,饥者供以食,裸者被以衣,

17. 禁手不虐贫乏,不取利息,守我律例,循我典章,斯人不因父罪而死,必得生存,

18. 惟其父行残暴,夺同宗,作不善于民间,必死于其罪,

19. 尔曹犹曰,子不负父罪,曷故子若循法合理,守我典章,而遵行之,必得生存,

20. 犯罪者必死,子不负父罪,父不负子罪,义者之义,必归于己,恶者之恶,亦归于己,

21. 如恶人悛改所犯之罪,守我典章,循法合理,必得生存,不至死亡,

22. 其所犯之罪,不复见忆,必因所行之义,而得生存,

23. 主耶和华曰,恶人死亡,岂我所悦,我宁不悦其转离恶途,而得生存乎,

24. 如义人转离其义而行恶,效恶人行可恶之事,岂得生存乎,其所行之义,不复见忆,必死于其所蹈之愆,所犯之罪,

25. 惟尔曹云,主道不公,以色列家其听之,我之道,岂非公乎,尔之道,岂非不公乎,

26. 义人转离其义而行恶,因而致死,是因所行之恶而死,

27. 如恶人转离所行之恶,循法合理,必保其生,

28. 因其思维,悛改所犯之罪,必得生存,不至死亡,

29. 以色列家犹云,主道不公,以色列家欤,我之道,岂非公乎,尔之道,岂非不公乎,

30. 故主耶和华曰,以色列家欤,我必依各人所行而鞫之,尔其回转,离弃诸罪,免愆尤之窒碍,

31. 以色列家欤,当弃所犯之罪,新尔心神,奚自取死,

32. 主耶和华曰,人之死亡,我所不悦,故当回转,而得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