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耶和华谕我曰,斯门必闭而不启,人不得由之而入,盖以色列之神耶和华,由之而入,故必恒闭,
3. 惟君王可坐其内,在耶和华前食饼,必由门廊而入,亦由之而出,
4. 复导我由北门至室前,我见耶和华之荣光,充盈耶和华室,我则面伏于地,
5. 耶和华谕我曰,人子欤,我论耶和华室之礼仪法度,所告尔者,尔其注意,目视耳听,细察殿宇之入处,及圣所之出处,
6. 告悖逆之以色列家云,主耶和华曰,以色列家乎,尔所行可恶之事,可谓足矣,
7. 尔献饼脂血时,导心身未受割之外人,入我圣地,污我室,背我约,以增尔可恶之事,
9. 主耶和华曰,心身未受割,居于以色列族中之外人,不得入我圣地,
10. 昔以色列族迷途时,有利未人远我,从事偶像,必负其罪,
11. 犹可在我圣地供役,守室之门,为民宰燔祭与他祭之牲,立于其前,以供役事,
12. 既在偶像前,为民供役,为以色列家之窒碍,陷之于罪,故我举手而言,彼必负其罪,主耶和华言之矣,
13. 彼不得诣我前,供祭司之职,亦不得近我至圣之物,必因所行可恶之事,而负其辱,
15. 主耶和华曰,昔以色列族迷途离我时,利未人祭司,撒督之裔,尚守我圣所者,可近而奉事我,侍立我前,献脂与血于我,
17. 彼入内院之门,必衣枲衣,在内院门及室,供职之时,勿衣羊毛,
19. 出至外院,以见民众,必解供职之衣,置于圣屋,易以他衣,免以圣服俾民成圣,
24. 有讼事必审鞫,按我律而断之,在我诸节期,必守我法律典章,亦守我安息日为圣,
25. 勿近尸,致自玷,惟为父母,子女兄弟,未嫁之姊妹,则可自玷,
27. 入内院,诣圣所,以供役事之日,必献其赎罪祭,主耶和华言之矣,
28. 祭司必有其业,卽我是也,勿在以色列中与之业,我为其业也,
29. 素祭补过祭赎罪祭,彼可得而食之,以色列中所献之物,悉归祭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