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支派之名如左,在北界,由希特伦至哈马道,延及大马色界之哈萨以难,北向至于哈马,自东至西,为但所得之区,
8. 附犹大之界,自东至西,为尔所献之地,广二万五千肘,自东至西,长如他区之一,圣所必在其中,
10. 所献之圣地,必归于祭司,北向长二万五千肘,东向广一万肘,西向广一万肘,南向长二万五千肘,耶和华之圣所,必在其中,
11. 斯地归于撒督之裔,区别为祭司,供我职事者,昔以色列族迷途时,彼不若利未人之迷罔,
13. 附祭司之地,利未人必得一区,长二万五千肘,广一万肘,
14. 此区归于耶和华为圣,利未人不可鬻之,不可易之,其土产之初实,不可归于他人,
15. 附此二万五千肘之区,所余一区,广五千肘,以为俗地,建邑筑室,亦为郊野,邑在其中,
18. 附于所献圣地,其余之区,东一万肘,西一万肘,与圣地相等,其土所产,归于邑中供役者为食,
20. 所献之圣地,与建邑之地,其式维方,长二万五千肘,广二万五千肘。
21. 圣地与邑地,左右余地,东二万五千肘,西二万五千肘,与圣地相等,必归于君,圣地圣室,必在其中,
22. 犹大便雅悯二界间之地,除利未人之区及邑地外,咸归于君。
28. 迦得之南界,自他玛至米利巴加低斯水,迄埃及溪,延及大海,
29. 尔当掣签,分于以色列支派为业之地,其所得之区卽此,主耶和华言之矣。
31. 邑门依以色列支派之名名之,北向有三门,一流便门,一犹大门,一利未门,
32. 东方四千五百肘,有三门,一约瑟门,一便雅悯门,一但门,
33. 南方四千五百肘,有三门,一西缅门,一以萨迦门,一西布伦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