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书第 3 章

1. 人慕监督之职,乃羡善工,诚哉是言,

2. 夫监督须无可责,为一妇之夫,节制,贞正端方,厚待宾旅,善施教诲,

3. 不酗酒,不殴击,惟温和无竞,不好货财,

4. 善齐其家,使子女庄重顺服,

5. 盖不知齐家,何能理会乎,

6. 甫入教者未可也,恐其自炫,罹魔之刑,

7. 又当有善证于外人,免遭诽谤,及魔之机槛,

8. 执事亦须庄重,不歧舌,不嗜酒,不黩货,

9. 以清洁之良,存道之奥,

10. 若此者,必先验之,无可责而后充执事,

11. 妇女亦须庄重,勿谗谤,当有节制,凡事忠信,

12. 执事须为一妇之夫,善治子女与其家,

13. 善充执事者,自获嘉级,且毅然于基督耶稣之道。

14. 我冀速就尔,

15. 然恐稽延,书此遗尔,俾知当如何行于家,卽维生会,眞理之柱石,

16. 大哉敬虔之奥,无不以为然也,彼乃显于形躯,征于心灵,见于天使,宣于列邦,信于天下,跻于光荣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