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說那承受產業的,雖然是全業的主人,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
4. 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6. 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註]原文是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7. 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
8. 但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
9.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
12. 弟兄們,我勸你們要像我一樣,因為我也像你們一樣。你們一點沒有虧負我。
14. 你們為我身體的緣故受試煉,沒有輕看我,也沒有厭棄我,反倒接待我,如同神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穌。
15. 你們當日所誇的福氣在哪裏呢?那時你們若能行,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來給我,也都情願。這是我可以給你們作見證的。
17. 那些人熱心待你們,卻不是好意,是要離間你們[註]原文是把你們關在外面,叫你們熱心待他們。
18. 在善事上,常用熱心待人原是好的,卻不單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才這樣。
19. 我小子啊,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裏。
20. 我巴不得現今在你們那裏,改換口氣,因我為你們心裏作難。
21. 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請告訴我,你們豈沒有聽見律法嗎?
22. 因為律法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註]參:創世記16:15 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
23. 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註]參:創世記21:2 是憑著應許生的。
24. 這都是比方: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約是出於西乃山,生子為奴,乃是夏甲。
25. 這夏甲二字是指著亞拉伯的西乃山,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兒女都是為奴的。
27. 因為經上記著:[註]參:以賽亞書54:1 不懷孕、不生養的,你要歡樂;未曾經過產難的,你要高聲歡呼;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
29. 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
30. 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是說[註]參:創世記21:10 創世記21:12 :「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