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你要告訴以色列人,叫他們拿提獻物給我;凡心裏自願的人,你們就可以把提獻物收取下來歸我。
3. 你們從他們所要收取的提獻物是以下這些東西:金、銀、銅、
9. 關於帳幕的模型和一切器具的模型,我怎樣指示你,你們就要怎樣製造。
10. 『你[註]傳統作「他們」。今據撒瑪利亞古卷又仿七十子並參13,17,18,23譯之要用皂莢木作個櫃:長二肘[註]一肘約等於一呎半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半。
11. 你要用淨金包它,內外都要包;在它上頭四圍要作上金牙邊。
12. 你要鑄造四個金環,安在櫃的四腳上,這一旁面兩個環,那一旁面兩個環。
17. 要用淨金作除罪蓋,長二肘[註]一肘約等於一呎半半,寬一肘半。
18. 要用金子作兩個基路伯,用錘[註]或譯「車」的法子來作,在除罪蓋的兩頭。
19. 這頭作個基路伯,那頭作個基路伯;兩個基路伯要和除罪蓋相連地製造、在蓋的兩頭。
20. 兩個基路伯要高張著翅膀,用它們的翅膀遮掩著除罪蓋;基路伯的臉要彼此相對;它們的臉要朝著除罪蓋。
21. 你要將除罪蓋安在櫃的上邊,又將我所要賜給你的證言法版放在櫃裏。
22. 我要在那裏和你相會,也要從除罪蓋的上邊、從法櫃上兩基路伯之間、將我所要吩咐你傳給以色列人的一切事和你講說。
23. 『你要用皂莢木作一張桌子:長二肘[註]一肘約等於一呎半、寬一肘、高一肘半。
25. 要給桌子的四圍作一手掌寬的邊緣;邊緣四圍要作上金牙邊。
26. 你要給桌子作四個金環,將環安在四角上,就是在桌子的四腳上。
28. 你要用皂莢木作兩根杠,用金包它;桌子是要用杠來抬的。
29. 要作桌子上的盤子、碟子、跟奠酒的爵和大盃,都要用淨金來作。
31. 『你要用淨金作一個燈臺;那燈臺是要用錘[註]或譯「車」的法子作的;它的座和幹、跟杯、球、花、都要接連在一塊。
32. 燈臺的兩邊要杈出六個枝子:一邊三個燈臺枝子,另一邊三個燈臺枝子。
33. 在這邊的每一枝上有三個杯、作像杏花的樣子,有球有花;在那邊的每一枝上也有三個杯、作像杏花的樣子,有球有花:從燈臺杈出來的六個枝子、都是這樣。
35. 兩個枝子的下面有球和它相連;又兩個枝子的下面有球和它相連;又兩個枝子的下面有球和它相連:從燈臺杈出來的六個枝子都是這樣。
37. 你要作燈臺的七個燈盞;這樣燈盞要掛上[註]或譯「點上」,使它照亮對面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