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一切患痲瘋屬之病的、一切患漏症的、一切因死人而不潔淨的、都從營裏送出去;
3. 無論男女、你們都要送走,把他們送到營外,免得使他們的營蒙不潔,因為這營是我所居住的。』
4. 以色列人就這樣行,把他們送到營外;永恆主怎樣告訴摩西,以色列人就怎樣行。
6. 『你要告訴以色列人說:無論男人女人、若犯了人所犯的任何罪、以致對永恆主不忠實,那人就有了罪責[註]與「虧負」一詞同字;
7. 那麼、他就要承認他所犯的罪,將所虧負人的按原數賠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給受虧負的人。
8. 那人若沒有贖業至親是犯罪者可以將所虧負的賠還給他的,那麼所虧負的、就要賠還給永恆主、就是給祭司;另外還要出那為他除罪的除罪公綿羊。
9. 一切提獻物、包括以色列人的一切聖物、就是他們所奉給祭司的、都要屬於祭司。
10. 人所獻為聖物的要屬於祭司;人無論給祭司甚麼東西,就屬於祭司。』
12. 『你要告訴以色列人說:無論何人、他的妻子若有邪行、而對他不忠實,
13. 而有人和她同寢交合,事情又瞞得過她丈夫的眼,她也沒有被發覺;她被玷汚、也沒有見證人指著她;她並沒有被捉住。
14. 丈夫若生了疑忌的心[註]希伯來文作「靈」字 疑忌妻子,而妻子也真地被玷汚;或者丈夫生了疑忌的心[註]希伯來文作「靈」字 疑忌妻子,而妻子並沒有被玷汚;
15. 那麼這人就要把妻子帶到祭司那裏,又為了她帶來大麥麵一伊法[註]一「伊法」約等於四斗的十分之一做她的供物;不要澆上油,也不要加上乳香,因為這是疑忌的素祭,是記憶的素祭,要使人記起罪愆的。
17. 祭司要取聖水盛在瓦器裏,又從帳幕的地面取點塵土、放在水中。
18. 祭司要叫那婦人站在永恆主面前,叫那婦人蓬頭散髮,把記憶的素祭、就是疑忌的素祭、放在她手掌中,祭司手裏要拿著那能招致咒詛的苦水。
19. 祭司要叫那婦人起誓,對她說:「若沒有人和你同寢,你做丈夫妻子時、若沒有[註]你做丈夫妻子時、若沒有 - 或譯:「你若沒有背著丈夫而有」邪行而被玷汚,這能招致咒詛的苦水、就與你無干。
20. 但你做丈夫妻子時若有[註]或譯:「但你若背著丈夫而有」邪行、若被玷汚;在你丈夫以外、若有人和你同寢」,
21. (這時祭司就叫那婦人用咒詛的話來起誓;祭司又對那婦人說):「永恆主叫你的大腿消瘦、你的肚子發脹時,願永恆主叫你在你的族人中成了受咒詛和起誓的話柄;
22. 這招致咒詛的水進你腹中、就會叫你的肚子發脹,大腿消瘦。」那婦人要說:「誠心所願[註]希伯來文作「阿們」誠心所願[註]希伯來文作「阿們」。」
24. 以便叫那婦人喝這招致咒詛的苦水,使這招致咒詛的水進她裏面、而引起苦痛。
25. 祭司要從這婦人手中取那疑忌的素祭,把素祭在永恆主面前搖一搖,然後拿到祭壇前[註]或譯:「獻在祭壇上」。
26. 祭司要從這素祭中取出一把來、做表樣,燻在祭壇上,然後叫婦人喝那水。
27. 他叫她喝了那水,她若曾經被玷汚,對她丈夫不忠實,那麼這招致咒罵的水進她裏面就會引起苦痛;她的肚子就會發脹,她的大腿就會消瘦;那婦人就會在她的族人中成了受咒罵的話柄。
28. 婦人如果沒有被玷汚過,卻是潔淨,那麼她就免受罰報,並且能懷孕。
29. 『以上是疑忌的法規,就是關於婦人做她丈夫妻子時有[註]或譯:「婦人背著她的丈夫而有」邪行、而被玷汚的;
30. 或是關於人生了疑忌的心[註]希伯來文作「靈」字 ,疑忌他妻子的;那麼他就要叫婦人站在永恆主面前,祭司要在她身上執行這一切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