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記第 3 章

1. 路得的婆婆拿俄米路得說:『女兒阿,我豈不應當給你找個安身之處,讓你好過日子麼?

2. 現在我告訴你,你和他的女僕們常在一起的那位波阿斯豈不是我們的親人麼?注意吧,他今夜會在禾場上簸大麥。

3. 你要洗澡抹油,換上衣服,下到禾場上,卻不要讓那人認出你來,直等到他吃喝完了才可以。

4. 到他躺著的時候,你準知道了他躺的地方,就進去,掀開他腳所蓋的,去躺在那裏,他就會將你所應當作的告訴你。』

5. 路得對她說:『凡你所說的我都要行。』

6. 路得就下到禾場上,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去行。

7. 波阿斯吃喝完了,心裏暢快,就去躺在麥堆儘邊;路得便輕悄悄地來、掀開他腳所蓋的,去躺在那裏。

8. 到了半夜,那人嚇了一跳,翻翻懶腰,竟發覺有個女子躺在他腳所蓋的地方呢!

9. 他就說:『你是誰?』回答說:『我是你的使女路得;請鋪開你的衣邊到你使女身上,因為你是我的一個贖業至親。』

10. 波阿斯說:『女子阿,願你蒙永恆主賜福;你末後所表現的恩情比先前的更堅固,因為青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

11. 現在我告訴你,女子阿,不要怕;凡你所說的、我都要為你作;我族人中常在各城門辦事的都知道你是個有才德的女子。

12. 現在我告訴你,我實在是你的一個贖業至親,只是還有一個贖業至親比我更近。

13. 你今夜且在這裏過一夜;到了早晨,他若肯盡至親的本分,就由他盡好啦;倘若他不樂意盡本分,我指著永活的永恆主來起誓,我必為你盡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

14. 路得便在他腳所蓋的地方躺到天亮;在人彼此不能辨認的時候、路得就起來了;波阿斯心裏說:『可別讓人知道有女子到禾場上來才好呢。』

15. 又對路得說:『把你身上的外披卸下,拿住它』;路得就拿住;波阿斯量了六簸箕大麥,幫她扛在肩膀上,她便進城去了。

16. 路得來到婆婆跟前,婆婆說:『女兒阿,你怎麼啦?』路得就將那人向她所行的都告訴婆婆。

17. 又說:『這六簸箕大麥是他給我的,因為他說:「你不可空手去見你婆婆。」』

18. 婆婆說:『我女兒阿,你只管坐著,等你知道這事究竟怎樣,因為那人今天不將這事辦成、他總不罷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