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十年之間、所羅門建造了永恆主的殿和自己的宮室;二十年終了、
2. 所羅門就把戶蘭給了他、的那些城重新建造起來,使以色列人住在那裏。
4. 所羅門建造了曠野的達莫[註]王上九18作「他瑪」(國語聖經仍作「達莫」),和他在哈馬所建造的一切貯藏城。
5. 他又建造了上伯和崙跟下伯和崙、作為堡障城,都有牆、有門、有閂;
6. 又建造了巴拉和所羅門所有的一切貯藏城、一切屯車城、駿馬城、和所羅門一切所愛好的建築物、就是他在耶路撒冷、利巴嫩、和他統治的各地所愛建造的。
7. 至於所剩下的眾民、屬於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而不是屬於以色列的──
8. 他們的子孫於他們過往之後在此地剩下來、以色列人未曾滅盡的──這些人、所羅門都徵派下來、充作苦工;直到今日還是如此。
9. 但是以色列人、所羅門卻沒有使他們當奴隸作工;他們乃是戰士,乃是他的軍官長、和車兵長馬兵長。
11. 所羅門將法老的女兒從大衛城搬上他為她建造的宮裏去,因為他說:『我的妻子不可住在以色列王大衛的宮裏,因為永恆主的櫃所到的地方都是聖地。』
12. 然後所羅門向永恆主獻上燔祭在永恆主的祭壇上、就是他在廊子前所築起的,
13. 他又照摩西所吩咐的在安息日、初一日、和制定節期上、一年三次、即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按日日所該獻上的來獻。
14. 所羅門照他父親大衛所定的規矩派立了祭司的班次、使他們辦理事務,又使利未人各盡職守、來讚美永恆主,在祭司面前按日日的本分供職,又派守門的按著班次看守各門:因為神人大衛是這樣吩咐的。
15. 王所吩咐關於祭司們和利未人的事,無論是辦任何事務,或是掌管府庫,他們都沒有偏離。
16. 從[註]傳統作「到」字。今仿七十子敘利亞拉丁通俗譯之 永恆主的殿立根基的日子直到作成、所羅門的工都計畫得很周到:這樣、永恆主的殿就做完了[註]本節經文殘缺,意難確定。
18. 戶蘭將船隻和熟悉航海的僕人由臣僕經手送到所羅門那裏:他們同著所羅門的僕人到了俄斐,從那裏取得了四百五十擔[註]一擔重等於一二九.九七磅;輕的等於一〇八.二九磅金子,運到所羅門王那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