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記第 7 章

1. 城牆修造完了,我安立了門扇,守門的、歌唱的、和利未人、都已派定了;

2. 我就委任我的弟兄哈拿尼和營樓的宰官哈拿尼雅來管理耶路撒冷;因為哈拿尼雅可信可靠,又敬畏上帝勝過許多人。

3. 我吩咐他們說:『非等到日光暖和了、耶路撒冷的城門總不可以開;日頭還站著未落時,就要關門,要上閂。要派耶路撒冷的居民做看守人,各按自己的班次、各在自己房屋的對面去看守。

4. 城又兩面寬闊又大,但其中的人民卻稀少;人的家宅還沒有建立起來。

5. 我的上帝使我心裏起意,我便招集了顯貴的人、官長和人民、要登記家譜。我找著頭一次上來的人的家譜;見那上頭寫著說:

6. 以下這些人是猶大省的人,從前巴比倫尼布甲尼撒使他們流亡去的;現在他們中間有人從流亡中之被擄地上來,返回耶路撒冷猶大,各歸本城。

7. 他們是跟所羅巴伯耶書亞尼希米亞撒利雅拉米拿哈瑪尼末底改必珊米斯毘列比革瓦伊尼宏巴拿、一同來的。以色列民的人數記在下面:

8. 巴錄的子孫二千一百七十二人。

9. 示法提雅的子孫三百七十二人。

10. 亞拉的子孫六百五十二人。

11. 巴哈摩押的子孫、就是耶書亞約押的子孫、二千八百十八人。

12. 以攔的子孫一千二百五十四人。

13. 薩土的子孫八百四十五人。

14. 薩改的子孫七百六十人。

15. 賓內的子孫六百四十八人。

16. 比拜的子孫六百二十八人。

17. 押甲的子孫二千三百二十二人。

18. 亞多尼干的子孫六百六十七人。

19. 比革瓦伊的子孫二千零六十七人。

20. 亞丁的子孫六百五十五人。

21. 亞特的子孫、就是希西家的子孫、九十八人。

22. 哈順的子孫三百二十八人。

23. 比彩的子孫三百二十四人。

24. 哈立夫的子孫一百十二人。

25. 基遍人九十五名。

26. 伯利恆人和尼陀法人共一百八十八名。

27. 亞拿突人一百二十八名。

28. 伯亞斯瑪弗人四十二名。

29. 基列耶琳人、基非拉人、比錄人、七百四十三名。

30. 拉瑪人和迦巴人六百二十一名。

31. 默瑪人一百二十二名。

32. 伯特利人和人一百二十三名。

33. 另一個尼波的人五十二名。

34. 另一個以攔的子孫一千二百五十四人。

35. 哈琳的子孫三百二十人。

36. 耶利哥人三百四十五名。

37. 羅得人、哈第人、阿挪人、共七百二十一名。

38. 西拿的子孫三千九百三十名。

39. 祭司:耶書亞耶大雅的子孫九百七十三人。

40. 音麥的子孫一千零五十二人。

41. 巴施戶珥的子孫一千二百四十七人。

42. 哈琳的子孫一千零一十七人。

43. 利未人:何達威的子孫、就是耶書亞甲篾的子孫、七十四人。

44. 歌唱的:亞薩的子孫一百四十八人。

45. 守門的:沙龍的子孫、亞特的子孫、達們的子孫、亞谷的子孫、哈底大的子孫、朔拜的子孫、共一百三十八人。

46. 當殿役的:有西哈的子孫、哈蘇巴的子孫、答巴俄的子孫、

47. 基綠的子孫、西亞的子孫、巴頓的子孫、

48. 利巴拿的子孫、哈迦巴的子孫、薩買的子孫、

49. 哈難的子孫、吉德的子孫、迦哈的子孫、

50. 利亞雅的子孫、利汛的子孫、尼哥大的子孫、

51. 迦散的子孫、烏撒的子孫、巴西亞的子孫、

52. 比賽的子孫、米烏寧的子孫、尼普心的子孫、

53. 巴卜的子孫、哈谷巴的子孫、哈忽的子孫、

54. 巴洗律的子孫、米希大的子孫、哈沙的子孫、

55. 巴柯的子孫、西西拉的子孫、答瑪的子孫、

56. 尼細亞的子孫、哈提法的子孫。

57. 所羅門僕人的子孫:有瑣太的子孫、瑣斐列的子孫、比路大的子孫、

58. 雅拉的子孫、達昆的子孫、吉德的子孫、

59. 示法提雅的子孫,哈替的子孫、玻黑列哈斯巴音的子孫、亞們的子孫。

60. 當殿役的和所羅門僕人的子孫、共有三百九十二人。

61. 以下這些人是從特米拉特哈薩基綠亞頓音麥上來的,但是他們說不出他們父系家族和世系是不是屬於以色列人:

62. 這些人是第萊雅的子孫、多比雅的子孫、尼哥大的子孫、共有六百四十二人。

63. 祭司的子孫中有哈巴雅的子孫、哈哥斯的子孫、巴西萊的子孫(巴西萊娶了基列巴西萊的一個女兒做妻子,因此他的名字叫巴西萊)。

64. 這三家人在他們的族譜中尋查自己的世系,卻尋不著,故此他們被算為不潔而不得作祭司;

65. 省長大人便告訴他們不可吃至聖之物,要等到有能用烏陵土明來決疑的祭司立起來。

66. 全體大眾一共有四萬二千三百六十人;

67. 此外還有他們的奴僕和婢女、七千三百三十七人;他們又有男歌唱者和女歌唱者二百四十五人。

68. 他們的馬有七百三十六匹,騾子有二百四十五匹[註]他們的馬有七百三十六匹,騾子有二百四十五匹 - 參拉2:66和一些古卷的旁註修復的

69. 駱駝有四百三十五隻,驢有六千七百二十匹。

70. 有些父系的族長為了這工程而捐獻。省長捐獻在庫中的有金子一千達利克[註]波斯幣名。一「達利克」約等於二錢半重,碗五十個,祭司禮褂五百三十件。

71. 又有父系的族長捐獻在工程庫裏:金子二萬達利克,銀子二千二百彌拿[註]一「彌拿」巴比倫時代約等於兩磅;以西結時代約等於一‧六七磅

72. 其餘的人民捐獻的有金子二萬達利克[註]波斯幣名。一「達利克」約等於二錢半重,銀子二千彌拿[註]一「彌拿」巴比倫時代約等於兩磅;以西結時代約等於一‧六七磅,祭司禮褂六十七件。

73. 於是祭司和利未人、守門的、歌唱的、人民中一部分的人當殿役的、以及以色列眾人、都住在自己的市鎮裏。到了七月、以色列人各在自己的市鎮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