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上帝從上面所定的分兒、全能者從高處所賜的產業、是甚麼?
7. 我的步伐若偏離正路,我的心若隨著我一己的眼目,若有任何玷汚粘於我的手掌,
8. 那麼我所種的、願別人來吃;我田間所出的、願被拔出根來。
12. 因為這乃是火、要燒滅到滅亡處,要把我一切出產連根都燒除了。
14. 那麼上帝振起時、我怎樣辦呢?他鑒察時、我怎麼回答呢?
15. 那造我於母腹的、不也是造他麼?那將吾人摶於母胎的、不是同一位麼?
16. 『[註]或謂當接讀38至40節上半。見註④-④我若將貧寒人所願望的留住不給,或是讓寡婦的眼渴望到失明,
18. (因為從我幼年時上帝也像父親一樣把我養大;自從出我母腹以來、他就領導我[註]傳統作「我就領導她」);
20. 他若不由我的羊毛而得暖,而他內心[註]希伯來文作「腰」字若不向我祝福感恩,
24. 『我若以金子為我所安心信賴的,而對黃金說:「你是我所倚靠」;
28. 這也是裁判官該辦的罪孽,因為我這樣不忠於在上的上帝。
30. (不,我並沒有容我口舌犯罪,而以咒罵求滅他的命阿);
31. 若我帳棚的家人未嘗說:「誰不以我主人的肉食而飽足呢?」
32. (旅客並沒有在街上住宿過呀,我總是開門迎接行路人的);
34. 因懼怕蜂擁的眾人,又因宗族的藐視驚嚇我,以致我靜止不動,閉門不出;
35. 哦,巴不得有一位肯聽我!(看哪,這是我所畫押的;願全能者答覆我!)哦,巴不得有和我爭訟者所寫的狀詞!
37. 我必向他訴說我腳步的數目;我必如人君一樣進到他面前。
38. 『[註]或謂當以此段放在16節之前。見註① 我的田地若哀呼而控告我,其犁溝若一同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