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第 31 章

1. 『我對我的眼立約,我怎能戀戀瞻望處女呢?

2. 上帝從上面所定的分兒、全能者從高處所賜的產業、是甚麼?

3. 豈不是災難臨到不義之人,而禍患臨到作孽之輩麼?

4. 豈不是上帝察看我所行的路,而數點我的腳步麼?

5. 『我若跟虛謊同行,我的腳若急於追隨詭詐;

6. (願我被公道的天平所稱,使上帝知道我的純全!)

7. 我的步伐若偏離正路,我的心若隨著我一己的眼目,若有任何玷汚粘於我的手掌,

8. 那麼我所種的、願別人來吃;我田間所出的、願被拔出根來。

9. 『我的心若因人的妻子而受迷惑,而在鄰舍門外蹲伏著,

10. 那就願我妻子給別人推磨,別人也屈身、伏於她身上:

11. 因為這是罪大惡極的事,這是裁判官該辦的罪孽;

12. 因為這乃是火、要燒滅到滅亡處,要把我一切出產連根都燒除了。

13. 『我的奴僕或婢女與我爭訟時,我若藐視、不聽其情由,

14. 那麼上帝振起時、我怎樣辦呢?他鑒察時、我怎麼回答呢?

15. 那造我於母腹的、不也是造他麼?那將吾人摶於母胎的、不是同一位麼?

16. [註]或謂當接讀38至40節上半。見註④-④我若將貧寒人所願望的留住不給,或是讓寡婦的眼渴望到失明,

17. 或是獨自吃我一點食物,並沒給孤兒和我同吃;

18. (因為從我幼年時上帝也像父親一樣把我養大;自從出我母腹以來、他就領導我[註]傳統作「我就領導她」);

19. 我若見將要死亡的人赤身無衣,或見貧窮的人毫無遮蓋,

20. 他若不由我的羊毛而得暖,而他內心[註]希伯來文作「腰」字若不向我祝福感恩,

21. 我在城門口若見有幫助我的,便動手攻擊孤兒,

22. 那我情願、肩頭從缺盆骨上脫落,膀臂從羊矢骨上折斷。

23. 因為上帝降的災難使我恐懼,他的尊嚴我當不起。

24. 『我若以金子為我所安心信賴的,而對黃金說:「你是我所倚靠」;

25. 我若因資財之豐裕,因我手多有所得、而歡喜;

26. 我若見日光照耀,寶月行空,

27. 心裏暗暗受迷惑,手向日月揮接吻:

28. 這也是裁判官該辦的罪孽,因為我這樣不忠於在上的上帝。

29. 『我若因恨我之人的敗亡而歡喜,因他的遭禍而高興;

30. (不,我並沒有容我口舌犯罪,而以咒罵求滅他的命阿);

31. 若我帳棚的家人未嘗說:「誰不以我主人的肉食而飽足呢?」

32. (旅客並沒有在街上住宿過呀,我總是開門迎接行路人的);

33. 我若像人遮掩自己的過犯,將我自己的罪孽藏於胸中,

34. 因懼怕蜂擁的眾人,又因宗族的藐視驚嚇我,以致我靜止不動,閉門不出;

35. 哦,巴不得有一位肯聽我!(看哪,這是我所畫押的;願全能者答覆我!)哦,巴不得有和我爭訟者所寫的狀詞!

36. 那我就一定要帶在肩上,或綁在頭上為冠冕;

37. 我必向他訴說我腳步的數目;我必如人君一樣進到他面前。

38. [註]或謂當以此段放在16節之前。見註① 我的田地若哀呼而控告我,其犁溝若一同哭泣;

39. 我若吃地所效力的物產而不給價銀,或叫原業主斷氣喪命;

40. 那就願這地長出蒺藜來替麥子,長出惡草來替大麥。[註]或謂當以此段放在16節之前。見註① 約伯的話說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