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論到以色列地你們怎麼用這俗語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呢?
3. 主永恆主發神諭說:我指著永活的我來起誓:這俗語必不可再在以色列中給你們使用了。
4. 看哪,世人都是屬我的:為父的人怎樣屬我,為子的人也怎樣屬我:只有犯罪的人、才必須死。
6. 不在山上吃祭偶像之物[註]在山上吃祭偶像之物 - 或稍點竄作「吃帶血之物」。參卅三25,不舉目瞻仰以色列家的偶像,不玷汚鄰舍的妻,不親近經期汚穢中的婦人,
7. 不虧負人,總把債務的當頭交還;他不搶奪人的物件,卻將自己的食物給了饑餓的人,將衣服給赤身祼體的人遮身;
8. 他不為了利息而把錢借給人,也不索取物資利;不公道的事他總縮手不作,在人與人之間他總實行真正的公平;
9. 我的律例他總遵行,我的典章他總謹守,而實行它[註]傳統作「而實實在在地實行」。今仿七十子譯之。參19節──這樣的人是公義的,他必定活著:這是主永恆主發神諭說的。
10. 『他若生個兒子、是兇暴人、流人血的,唉,以上任何一件惡事他都行了,
11. 而那些善事他卻不行,因為他也在山上吃了祭偶像之物,他鄰舍的妻他也玷汚了;
12. 困苦貧窮的人他給虧負了,人的物件他搶奪了,當頭他沒還給人,偶像他舉目瞻仰了,可厭惡的事他行了,
13. 為了利息他把錢借給人,以索取物資利──這樣的人哪能活著呢?他必不能活著;他行了這一切可厭惡之事,他必須死;流他血的罪必歸到他自己身上。
14. 『但是他若生個兒子,這兒子見他父親所犯的一切罪,便懼怕,不照樣去行;
15. 他不在山上吃祭偶像之物,不舉目瞻仰以色列家的偶像,不玷汚鄰舍的妻,
16. 不虧負人,不索取當頭,不搶奪人的物件,卻將自己的食物給了饑餓的人,將衣服給赤身祼體的人遮身;
17. 不公道的事[註]不公道的事 - 傳統抄本作「貧窮人」。今仿七十子譯之。參8他縮手不作,利息或物資利他不索取,我的典章他照作,我的律例他遵行──這樣的人必不因他父親的罪孽而死亡;他一定活著。
18. 至於他父親呢,因為他一味地欺壓人,搶奪人的物件[註]搶奪人的物件 - 傳統作「搶奪弟兄」。今參7,12,16譯之,凡屬不好的事他都在本國人民間行了,他必須因他自己的罪孽而死亡。
19. 『你們還說:「兒子為甚麼不擔當父親的罪罰呢?」兒子行公平正義的事,謹守我的一切律例而實行它,他一定活著。
20. 惟獨犯罪的人、他自己必死亡;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罰,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罰;義人的義果必歸他自己,惡人的惡報也必歸他自己。
21. 『但是惡人若回轉離開他所犯的一切罪,謹守我一切的律例,行公平正義的事,他必定活著,不至於早死。
22. 他所犯的一切罪過必不給他記住;他必因所行的義而得活著。
23. 主永恆主發神諭說:惡人死亡哪裏是我喜悅的呢?我不是喜歡他回轉離開他所行的以得活著麼?
24. 義人若轉離他的義行,而行不公道的事,照惡人所行一切可厭惡之事而行,他哪能活著呢?他所行的一切義都不被記住;他必因他所陰謀的不忠實和所犯的罪而死於其中。
25. 『你們還說:「主所行的不公正。」以色列家阿,你們要聽!我所行的哪裏是不公正呢?豈不是你們所行的不公正麼?
26. 義人若轉離他的義行,而行不公道的事,他必因此而死亡;他是因著所行之不公道而死亡的。
27. 再者,惡人若回轉離開他所行的惡,而行公平正義的事,他就會將性命救活。
28. 因為他瞻前顧後,回轉離開他所犯的罪過,他必定活著,不至於早死。
29. 以色列家還說:「主所行的不公正。」以色列家阿,我所行的哪裏是不公正呢?豈不是你們所行的不公正麼?
30. 所以主永恆主發神諭說:以色列家阿,我要判罰你們,各照各人所行的。回轉吧!轉離你們一切的罪過吧!免得罪過成了你們陷於罪罰中的因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