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過了五天,大祭司亞拿尼亞同幾個長老和一個律師帖土羅下來;他們將告保羅的事稟報了總督[註]原意為「皇省長」。
2. 保羅被傳了來,帖土羅開始控告說:『腓力斯大人,我們因了大人得以大享泰平。因了大人的籌謀,這一國裏在各方面各處都有改良。
4. 但為了避免多耽擱大人,我就求大人、請溫良柔和聽我們簡截地說。
5. 我們查出這個人簡直是瘟疫,在普天下眾猶太人中攪動亂事,又是拿撒勒派的一個頭目。
6-7. 連聖殿他也試圖要褻瀆;我們就把他抓住了;[註]此處有古卷加:「想要按我們的律法來審判;(7)但千夫長呂西亞卻上前來,用極大的暴力從我手中給帶走,(8)又命令他的原告來到你面前。」
8. 關於我們所控告他的這一切事,大人自己審問他,便能確知。』
10. 總督[註]原意為「皇省長」點頭叫保羅說話,保羅就回稟說:『我知道大人多年做這一國的審判官,故此我興奮地為自己的事來分訴。
11. 因為大人有能力可以探知、從我上耶路撒冷來敬拜到現在、也不過有十二天。
12. 人們並沒有遇見我在殿裏和甚麼人辯論,或是作鼓動群眾的事;在會堂裏沒有,在城裏也沒有。
14. 但這一點、我倒向大人承認,就是:我正是循著他們之所謂異端的這道路、這樣事奉祖宗的上帝,相信律法中和神言人們書上所記載的一切。
15. 我對上帝存著這些人自己也存著的盼望,就是:將來必有復活,不但義人的復活,而且不義之人的復活。
16. 為了這一點、我自己也勉力實行,對上帝對人、時常存著無虧的良知。
18. 這時候、人們遇見我在殿裏行了清潔禮,沒帶著群眾,也沒有鬧亂。不過有幾個從亞西亞的猶太人──
19. 這些人應當出場在你面前,如果有告我的事、儘可以控告。
20. 即或不然、這些人如果看出我站在議院面前有甚麼不對的地方,他們自己也可以說明。
21. 縱然有,也不過是為了我站在他們中間所喊著的這一個聲明:「我今天在你們面前受審判、是為了死人復活的問題。」』
22. 腓力斯對於這道路本有比較詳確的知識,就延擱他們,說:『千夫長呂西亞下來的時候,我就要審斷你們中間的事』。
23. 於是吩咐百夫長看守保羅,讓他寬鬆舒適,也不要攔阻他自己的人來供事他。
24. 過了幾天、腓力斯和他的夫人、猶太的女子土西拉、一同來,就打發人將保羅叫來,聽他講論信基督耶穌的事。
25. 保羅辯論到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時,腓力斯很覺得懼怕,就應時說:『如今你暫且去,得機會我就打發人去叫你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