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 7 章

1. 弟兄們,難道你們不知道法律管人、是儘在他活著的時候麼?我這是對懂法律的人說的。

2. 有丈夫的女人,丈夫還活著,她是被法律束縛著、去跟著丈夫的;丈夫若死去,她就得解放、脫離了丈夫律了。

3. 所以丈夫還活著,她若歸於別的男人,便稱為淫婦;丈夫若死去,她就脫離了那法律而得自由了;歸於別的男人,也不是淫婦。

4. 所以你們呢、我的弟兄們,你們因屬於基督的身體、對於律法也可被看為已死的、可以歸於別人的,就是歸於那從死人中得甦活起來的,好叫我們可以給上帝結果子。

5. 因為我們從前在肉體裏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罪之惡情、運用著動力於我們的肢體中,以致給死結果子。

6. 但如今呢、我們既對那捆綁我們、的律法死了,就得解放、脫離了那律法了;因此我們做奴僕、要依靈之新樣子,而不是依典籍之舊樣子。

7. 這樣,我們可怎麼說呢?律法是罪麼?斷乎不是。不過、若不是由於律法,我就不知道罪是甚麼。若不是律法說:「你不可貪欲」,我就不知道貪慾是甚麼。

8. 然而罪趁著機會、藉著誡命、在我身上動起各種的私慾來。因為在律法以外、罪是死的。

9. 從前在律法以外、我活著;誡命一來到,罪活了起來,我就死了。

10. 那本來要叫人活的誡命、我見得倒是叫人死的,

11. 因為罪趁著機會、藉著誡命、誘惑了我,藉著誡命殺死了我。

12. 所以律法是聖的,誡命也是聖的,是義的,又是善的。

13. 那麼善是在我身上生出死來麼?斷乎不是。不,是罪,罪為要顯明它是罪,便藉著善在我身上造出死來,叫罪藉著誡命顯出它是有罪到極點的。

14. 我們曉得、律法是屬靈的;我卻是屬肉的,是賣在罪之下做奴僕的。

15. 因為我所作出來的、我竟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不去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行。

16. 若我所不願意的、我倒去行,我就同意律法是好的了。

17. 其實呢、不再是我作出來的,乃是那住在我裏面的罪作出來的。

18. 我知道在我裏面、就是在我肉體之中、沒有善住著;因為志願呢、我雖有,把善作出來呢、我卻不能。

19. 因為我所願意的善、我不去行;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

20. 我所不願意的、我若去行,便不再是我作出來的,乃是住在我裏面的罪作出來的。

21. 所以我見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行善的時候,總有惡和我同在。

22. 因為按我「內心的人」來說呢、我倒極贊喜上帝之律;

23. 但我卻看出,在我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思之律交戰,把我擄去、去附從那在我肢體中的罪之律。

24. 慘苦阿,我這個人!誰能援救我脫離這有死掌權的身體呢?

25. 感謝上帝,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論我自己、我是心思上[註]心思上 - 或譯「以心思」給上帝之律做奴僕,而肉體上[註]肉體上 - 或譯「以肉體」給罪之律做奴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