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 14 章

1. 信心上軟弱的人、你們要接納,可不要辯論疑惑的事。

2. 有人有信心可以吃百物,但也有信心軟弱的人只吃蔬菜。

3. 吃的別藐視不吃的了;不吃的也別論斷吃的了;上帝已經接納他。

4. 你這論斷別人家僕的,你是誰阿?他或站穩、或跌倒,只和他自己的主人有關;況且他也是會得扶助以站穩的,因為主能使他站穩。

5. 有人斷這日比那日強;有人斷日日都一樣;各人自己的心思要把堅確的信念抱定。

6. 記念日子的人懷念著主而記念;吃的人懷念著主而吃,因為他感謝上帝;不吃的人也懷念著主而不吃,他也感謝上帝。

7. 我們沒有一個人單為自己而活,也沒有一個人單為自己而死。

8. 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屬主的人。

9. 為了這目的、基督死了,又活過來了,為的是、不但可以做活人的主,也可以做死人的主。

10. 但是你為甚麼論斷你的弟兄呢?你又為甚麼藐視你的弟兄呢?我們眾人都必站在上帝的審判臺前呢。

11. 經上記著說:『主說:我指著永活的我來起誓,眾膝都要向我屈跪,眾舌都要承認上帝為至尊。』

12. 這樣看來,我們各人都必將自己的事向上帝供明阿。

13. 所以我們別再彼此論斷了;寧可決斷[註]與上「論斷」一詞同字不給弟兄放下踫腳石或絆跌物。

14. 我知道,並在主耶穌裏深信,凡物自身沒有俗汚的;惟獨人若以某物為俗汚,那物對那人就俗汚了。

15. 你若因食物的緣故使你的弟兄憂愁,便不再是依照愛心而行了。基督曾經替他死的人,你可別用你的食物使他失喪了!

16. 所以不可讓你們所看為善的受著毀謗。

17. 因為上帝的國不在乎吃喝,乃在乎正義和平與喜樂都在聖靈之感動中。

18. 本著這種原則來服事基督的、才是上帝所喜歡,又是人所試驗為可嘉的。

19. 這樣看來,和平之事、跟彼此建立的事、我們便要追求了。

20. 你可別因食物的緣故來拆毀上帝所造的人了!凡物都是潔淨的;但若有人吃東西而帶著踫倒人的事,這在那人[註]或譯「存著能碰倒人的意識去吃東西,這對那人」就是惡的了。

21. 不吃肉[註]「祭過偶像的肉」,不喝酒,不在任何事上叫你的弟兄踫倒、才是好的。

22. 你所有信心的意見、你自己在上帝面前存著吧。人在所認可的事上能不論斷自己,就有福了。

23. 但疑惑的人若吃了,就受定罪,因為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註]有古卷有十六章廿五至廿七節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