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論到生命之道、那從起初就有的、我們曾聽見、曾親眼看見、曾觀看而親手摸過的道:
2. (這生命顯現過了,我們曾看見過,如今就作見證,將這生命、真而永的生命、那與父同在、而向我們顯現過的、傳報給你們)。
3. 我們曾看見過曾聽見過的、現在也傳報給你們,是要讓你們也和我們有團契;而我們這團契又是與父、和他兒子耶穌基督所有的團契。
5. 上帝乃是光,在他裏面都沒有黑暗:這就是我們從他所聽見、如今又傳告你們的信息。
6. 我們若說「我們與他有團契」,又在黑暗裏行,便是撒謊,不按真實而行。
7. 但我們若在光裏行,如同上帝[註]希臘文作「他」字在光裏,那我們就彼此有團契了,而他兒子耶穌的血就潔淨我們一切的罪了。
8. 我們若說「我們沒有罪」,便是欺騙自己,真實就不在我們裏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