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法利賽人和經學家,紛紛議論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和他們一起吃飯。」
4. 「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失去一隻,不把九十九隻留下在曠野,去尋找那失落的,直到找著呢?
6. 回到家裡,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請大家和我一同歡樂,因為我失去的羊已經找到了!』
7. 我告訴你們,因為一個罪人悔改,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樂,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樂更大。
8. 「或是一個女人,有十個銀幣[註]「銀幣」原文作「拉克瑪」,一個「拉克瑪」相當於一天的工資,失去一個,哪能不點上燈,打掃屋子,細細地找,直到找著呢?
9. 既找著了,就請朋友鄰舍來,說:『請大家和我一同歡樂,因為我失去的那個銀幣,已經找到了。』
10. 我告訴你們,因為一個罪人悔改, 神的使者也必這樣為他歡樂。」
12. 小兒子對父親說:『爸爸,請把我應得的家業給我。』父親就把財產分給他們兩兄弟。
13. 過了不多幾天,小兒子收拾一切,到遠方去了,在那裡生活放蕩,浪費錢財。
14. 他花盡了一切所有的,那地方又遇上了嚴重的饑荒,就窮困起來;
15. 於是他去投靠當地的一個居民。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
17. 他醒悟過來,說:『我父親有那麼多雇工,又有豐富的食物,我卻要在這裡餓死嗎?
18. 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對他說:爸爸,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
20. 於是他起來往父親那裡去。他還在遠處時,他父親看見了他,就動了慈心,跑過去抱著他,連連與他親吻。
21. 兒子說:『爸爸,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
22. 父親卻吩咐僕人說:『快把那最好的袍子拿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手上,把鞋穿在他腳上,
24. 因為我這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歡樂起來。
25. 「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裡。他回來離家不遠的時候,聽見音樂跳舞的聲音,
27. 僕人說:『你弟弟回來了,你父親因為他平安無恙地回來,就宰了肥牛犢。』
29. 他對父親說:『你看,我服事你這麼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令,可是你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歡樂。
30. 但你這個兒子,常常跟娼妓在一起,花盡了你的財產,他一回來,你倒為他宰殺肥牛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