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的弟兄們,你們既然對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有信心,就不應該憑外貌待人。
2. 如果有一個手戴金戒指、身穿華麗衣服的人,進入你們的會堂;又有一個衣衫襤褸的窮人,也進去了。
3. 你們就看重那穿華麗衣服的人,說:「請坐在這好位上。」又對那個窮人說:「你站在那裡。」或說:「坐在我的腳凳下邊。」
5. 我親愛的弟兄們,請聽: 神不是揀選了在世上被認為貧窮的人嗎?這些人卻在信心上富足,而且是承受 神的國的人。這國是 神應許賜給愛他的人的。
6. 然而你們卻侮辱窮人。其實,那些欺壓你們,拉你們上法庭的,不就是富足的人嗎?
7. 難道不是他們褻瀆那召你們的尊名嗎?[註]全句或譯:「難道不是他們毀謗你們蒙召的美名嗎?」
8. 你們若照著聖經所說「要愛人如己」這話,去完成這至尊的律法,你們就作對了。
9. 如果你們憑外貌待人,就是犯罪,律法就要裁定你們是犯法的。
10. 因為凡是遵守全部律法的,只要在一條上失足,就違犯所有的了。
11. 就像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縱然不姦淫,卻殺人,還是犯法的。
12. 你們既然按著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應照著這律法說話行事。
13. 因為對不行憐憫的人,審判他們的時候就沒有憐憫;憐憫勝過審判。
14. 我的弟兄們,人若說他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
16. 而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那有甚麼用處呢?
18. 也許有人要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請把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就藉著我的行為,把我的信心指給你看。
19. 你信 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就連鬼魔也信,卻是戰兢。
21. 我們的祖先亞伯拉罕,把他的兒子以撒獻在祭壇上,不是因行為稱義嗎?
22. 你看,他的信心與行為是一致的,信心就因著行為得到完全了;
23. 這正應驗了經上所說的:「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也被稱為 神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