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你要吩咐以色列全會眾,對他們說:你們要成為聖,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神聖的。
3. 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4. 你們不可轉向虛無的神明,也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5. 「你們宰殺祭牲獻平安祭給耶和華的時候,要獻得使你們可蒙悅納。
6. 這祭物要在獻的當天或第二天吃;若有剩到第三天的,就要用火焚燒。
8. 吃的人必擔當自己的罪孽,因為他褻瀆了耶和華的聖物,這人必從百姓中剪除。
9. 「你們在自己的地收割莊稼時,不可割盡田的角落,也不可拾取莊稼所掉落的。
10. 不可摘盡葡萄園的葡萄,也不可拾取葡萄園中掉落的葡萄,要把它們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13. 「不可欺壓你的鄰舍,也不可偷盜。雇工的工錢不可在你那裏過夜,留到早晨。
14. 不可咒罵聾子,也不可將絆腳石放在盲人面前。你要敬畏你的神。我是耶和華。
15. 「你們審判的時候,不可不公正;不可偏護貧窮人,也不可看重有權勢人的臉,總要公平審判你的鄰舍。
16. 不可在百姓中到處搬弄是非,不可陷害鄰舍的性命[註]「陷害...性命」:原文直譯「站在鄰舍的血上」。。我是耶和華。
17. 「不可心裏恨你的弟兄;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承擔罪過。
18. 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你要愛鄰如己。我是耶和華。
19. 「你們要遵守我的律例。不可使你的牲畜與異類交配;不可在你的田地播下兩樣的種子;也不可穿兩種原料做成的衣服。
20. 「若有人與女子同寢交合,而她是婢女,許配了丈夫,尚未被贖或得自由,就要受到懲罰,卻不可把他們處死,因為婢女還沒有得自由。
21. 男的要把贖愆祭,就是一隻公綿羊牽到耶和華面前,會幕的門口。
22. 祭司要用贖愆祭的羊在耶和華面前為他所犯的罪贖罪,他所犯的罪就必蒙赦免。
23. 「你們到了迦南地,栽種各樣的果樹,就要把所結的果子當作不潔淨的[註]「不潔淨的」:原文是「未受割禮的」;下同。;三年之內,你們要把它視為不潔淨,是不可吃的。
24. 但第四年所結的果子全是聖的,用以讚美耶和華[註]「用以讚美耶和華」:撒瑪利亞五經是「作一般用途的啟用典禮的供物,獻給耶和華」。。
25. 第五年,你們就可以吃樹上的果子,使樹給你們結出更多的果子。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27. 頭的周圍[註]「頭的周圍」或譯「兩鬢」。不可剃,鬍鬚的周圍不可損壞。
28. 不可為死人割劃自己的身體,也不可在身上刺花紋。我是耶和華。
29. 「不可侮辱你的女兒,使她淪為娼妓,免得這地行淫亂,地就充滿了邪惡。
31. 「不可轉向招魂的,也不可求問行巫術的,免得被他們玷污。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32. 「在白髮的人面前,你要站起來,要尊敬老人;要敬畏你的神,我是耶和華。
34. 寄居在你們那裏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並要愛他如己,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