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像小孩子一樣,絕不能進天國。
6. 「凡使這些信我的小子中的一個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裏。
7. 這世界有禍了,因為它使人跌倒;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
8. 如果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使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扔掉。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比有兩手兩腳被扔進永火裏還好。
9. 如果你一隻眼使你跌倒,就把它挖出來扔掉。你只有一隻眼進入永生,比有兩隻眼被扔進地獄的火裏還好。」
10. 「你們要小心,不可輕看這些小子中的一個;我告訴你們,他們的天使在天上,常見我天父的面。
12. 「一個人若有一百隻羊,其中一隻走迷了路,你們的意見如何?他豈不留下這九十九隻在山上,去找那隻迷路的羊嗎?
13. 若是找到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他為這一隻羊歡喜,比為那沒有迷路的九十九隻歡喜還大呢!
14. 你們[註]有古卷是「我」。在天上的父也是這樣,不願意失去這些小子中的一個。」
15. 「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註]「得罪你」:有古卷是「犯罪」。,你要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起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就贏得了你的弟兄;
16. 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個或兩個人同去,因為『任何指控都要憑兩個或三個證人的口述才能成立』。
17. 他若是不聽他們,就去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把他看作外邦人和稅吏。
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19. 我又實在[註]有古卷沒有「實在」。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
20. 因為,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哪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21.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夠嗎?」
25. 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主人下令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以及一切所有的都賣了來償還。
26. 那僕人就俯伏向他叩頭,說:『寬容我吧,我都會還你的。』
27. 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
28. 那僕人出來,遇見一個欠他一百個銀幣的同伴,就揪著他,扼住他的喉嚨,說:『把你所欠的還我!』
29. 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我會還你的。』
31. 同伴們看見他所做的事就很悲憤,把這一切的事都告訴了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