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 14 章

1. 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不同的意見,不要爭論。

2. 有人信甚麼都可吃;但那軟弱的,只吃蔬菜。

3. 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也不可評斷吃的人,因為已經接納他了。

4. 你是誰,竟評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立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會站立,因為主能使他站穩。

5. 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要在自己的心意上堅定。

6. 守日子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他也感謝

7. 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而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而死。

8. 我們若活,是為主而活;我們若死,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死或活總是主的人。

9. 為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和活人的主。

10. 可是你,你為甚麼評斷弟兄呢?你又為甚麼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的審判臺前。

11. 經上寫著:「主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稱頌。」

12. 這樣看來,我們各人一定要把自己的事在面前[註]有古卷沒有「在上帝面前」。交代。

13. 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評斷,寧可決意不給弟兄放置障礙或絆腳石。

14. 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除非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

15. 你若因食物使弟兄憂愁,就不是按著愛心行事。基督已經為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使他敗壞。

16. 所以,不可讓你們的善被人毀謗。

17. 因為的國不在乎飲食,而在乎公義、和平及聖靈中的喜樂[註]「公義…喜樂」或譯「聖靈中的公義、和平及喜樂」。

18. 凡這樣服侍基督的,就為所喜悅,又為人所讚許。

19. 所以,我們務要追求[註]「務要追求」:有古卷是「追求」。和平與彼此造就的事。

20. 不可因食物毀壞的工作。一切都是潔淨的,但有人因食物使人跌倒,這在他就是惡了。

21. 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甚麼別的事,使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是善的。

22. 你有信心,就要在面前持守。人能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不自責就有福了。

23. 若有人疑惑而吃的,就被定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