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第 23 章

1. 勿播虛言,勿與惡人聯合,以爲妄證,

2. 勿從衆以行惡,遇訟作證,勿狥衆以反正,

3. 貧者有訟,勿偏袒之。

4. 如遇仇之牛驢迷路,牽而歸之,

5. 見憾汝者之驢,伏於重負之下,勿遺棄之,必助其人解之。

6. 貧者有訟,勿枉斷,

7. 遠諸虛僞,勿殺不辜,勿戮義人,蓋我不以惡人爲義,

8. 勿受賄,蓋賄使明者目盲,義者詞屈,

9. 勿虐旅人,蓋爾曹旅於埃及,悉彼旅情。

10. 六年間,耕種田畝,斂其所產,

11. 越至七年,使之休息,留爲閒田,以食民之貧者,餘任野獸食之,葡萄園橄欖園亦然,

12. 六日間,宜操作,至七日,則安息,使爾牛驢休息,婢子賓旅,得以暢適,

13. 凡我所諭,宜愼守之,他神之名,毋言及,毋口誦。

14. 每歲守節凡三,以奉事我,

15. 亞筆月爾出埃及,屆期,必守除酵節,七日食無酵餅,如我所命,覲我者毋徒手,

16. 於力田得其初實之季,守穫稼節,於歲暮斂厥田穀之季,守收藏節,

17. 爾之丁男,每歲三覲主耶和華。

18. 獻我祭牲之血,勿與酵餅共獻,其脂勿留於明日,

19. 爾土所出之初實,必薦於爾耶和華之室,烹山羊羔,勿用其母之乳。

20. 我將遣使於爾前,護爾於道途,導爾至我所備之處,

21. 爾當愼之,聽從其命,勿干厥怒,彼不宥爾愆,蓋我名在彼,

22. 爾誠聽從其言,行我所諭,我則爲敵爾者之敵,爲仇爾者之仇,

23. 我使先爾,導爾入亞摩利人,人,比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之地,我必翦滅其衆,

24. 勿拜跪其神,勿崇奉之,勿傚其所爲,當傾其神像,碎其柱像,

25. 宜奉事爾之耶和華,則必祚爾飲食,除爾疾病,

26. 境內無墮胎者,無不姙者,我亦使爾終其天年,

27. 我在爾前,發我威烈,於爾所至,潰亂其民,使敵背爾而逃,

28. 必遣大蜂起於爾前,以驅希未人,迦南人,人,

29. 惟一年中,不盡逐之,免土地荒蕪,野獸孳生而害爾,

30. 我漸逐之,待爾昌熾,以承斯土,

31. 將定爾境,自紅海非利士海,自曠野至大河,斯土之民,將付爾手,逐於爾前,

32. 毋與其人其神立約,

33. 毋容其居爾土,恐使爾獲罪於我,若奉其神,必爲爾之坎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