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第 28 章

1. 宜自以色列族中,引爾兄亞倫,及其子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進於爾前,立爲祭司,以奉事我,

2. 爲爾兄亞倫製聖服,以彰榮美,

3. 凡有慧心之人,卽我以智神所充者,爾命之爲亞倫製衣,別之爲聖,俾任祭司職,以奉事我,

4. 所當製之衣,乃補服,聖衣,長衣,及縱橫相間之裏衣,並冠與紳,必爲爾兄亞倫,曁其子製聖服,俾任祭司職,以奉事我,

5. 製以金絲,與藍紫絳三色之縷,及細枲布。

6. 作聖衣,用金絲與藍紫絳三色之縷,及良工所製之撚綫細枲布,

7. 必有肩帶二,綴其前後,使之相連,

8. 其上巧製之紳,以束聖衣,與聖衣同式,相連爲一,俱以金絲,與藍紫絳三色之縷,及撚綫細枲布而作,

9. 將紅玉二,上鐫以色列諸子之名,

10. 六名在此,六名在彼,咸序以齒,

11. 用玉工鐫印法,鐫以色列諸子之名於二玉,嵌於金闌,

12. 置二玉於聖衣之肩帶,以爲以色列諸子之誌石,亞倫荷其名於兩肩,爲記於耶和華前,

13. 以金作闌,

14. 用編索法,作精金鏈二,繫於金闌。

15. 作補服用以斷事,良工之製,同於聖衣,以金絲與藍紫絳三色之縷,及撚綫細枲布爲之,

16. 補服方而複,長廣各一布指,

17. 上綴寶石四行,一爲瑪瑙,淡黃玉,葱珩,

18. 二爲青玉,藍玉,金鋼石,

19. 三爲赤玉,白瑪瑙,紫玉,

20. 四爲水蒼玉,紅玉,碧玉,悉嵌於金闌,

21. 寶石之數,循以色列諸子之名,凡十有二,用鐫印法,每寶石鐫一名,以當十二支派,

22. 以精金作鏈,形如編索,屬於補服,

23. 作金環二,置於補服兩端,

24. 以二金編鏈,鈎於補服兩端之二環,

25. 其二端接於二金闌,置於聖衣肩帶之前,

26. 作金環二,置於補服兩邊之內,附於聖衣,

27. 又作金環二,置於聖衣之前,兩肩帶下,近乎連結之處,在聖衣巧製之紳上,

28. 以藍組貫於補服之環,接於聖衣之環,使補服貼乎聖衣巧製之紳,補服不離聖衣,

29. 亞倫入聖所時,必將斷事補服,所載以色列諸子之名,服之於膺,在耶和華前,永以爲誌,

30. 以烏陵與土明,[1]烏陵譯卽輝光土明譯卽無玷置於補服內,亞倫覲耶和華時,服之於膺,亞倫必將以色列族斷事之具,服之於膺,在耶和華前。

31. 作聖衣內之長衣,其色純藍,

32. 中留空隙,以穿首領,四周織緣,如甲孔然,免其綻裂,

33. 以藍紫絳三色之縷,製爲石榴,垂於衣下四周之緣,間繫金鈴,

34. 衣下四周,石榴與金鈴相間,

35. 亞倫任職,必衣此服,出入聖所,覲耶和華時,有聲可聞,免於死亡。

36. 以精金作牌,用鐫印法,鐫字其上,曰於耶和華爲聖,

37. 繫以藍紃,綴於冠前,

38. 使亞倫戴於額,以色列人奉獻聖物,有何罪愆,亞倫任之,恆戴其牌於額,俾獻禮者,蒙耶和華悅納,

39. 以精枲織裏衣,縱橫相間,以細枲布爲冠,又以繡工製紳。

40. 亞倫子製衣,與紳及冠,以彰榮美,

41. 衣爾兄亞倫及其子,且沐以膏,別之爲聖,俾任祭司職,以奉事我,

42. 以枲作袴,自腰至髀,以蔽下體,

43. 亞倫與子進會幕,近祭壇,供事於聖所,必服之,免其負罪而死,此於亞倫曁其後裔,永爲定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