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宜自以色列族中,引爾兄亞倫,及其子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進於爾前,立爲祭司,以奉事我,
3. 凡有慧心之人,卽我以智神所充者,爾命之爲亞倫製衣,別之爲聖,俾任祭司職,以奉事我,
4. 所當製之衣,乃補服,聖衣,長衣,及縱橫相間之裏衣,並冠與紳,必爲爾兄亞倫,曁其子製聖服,俾任祭司職,以奉事我,
6. 作聖衣,用金絲與藍紫絳三色之縷,及良工所製之撚綫細枲布,
8. 其上巧製之紳,以束聖衣,與聖衣同式,相連爲一,俱以金絲,與藍紫絳三色之縷,及撚綫細枲布而作,
12. 置二玉於聖衣之肩帶,以爲以色列諸子之誌石,亞倫荷其名於兩肩,爲記於耶和華前,
15. 作補服用以斷事,良工之製,同於聖衣,以金絲與藍紫絳三色之縷,及撚綫細枲布爲之,
21. 寶石之數,循以色列諸子之名,凡十有二,用鐫印法,每寶石鐫一名,以當十二支派,
27. 又作金環二,置於聖衣之前,兩肩帶下,近乎連結之處,在聖衣巧製之紳上,
28. 以藍組貫於補服之環,接於聖衣之環,使補服貼乎聖衣巧製之紳,補服不離聖衣,
29. 亞倫入聖所時,必將斷事補服,所載以色列諸子之名,服之於膺,在耶和華前,永以爲誌,
30. 以烏陵與土明,[1]烏陵譯卽輝光土明譯卽無玷置於補服內,亞倫覲耶和華時,服之於膺,亞倫必將以色列族斷事之具,服之於膺,在耶和華前。
33. 以藍紫絳三色之縷,製爲石榴,垂於衣下四周之緣,間繫金鈴,
35. 亞倫任職,必衣此服,出入聖所,覲耶和華時,有聲可聞,免於死亡。
38. 使亞倫戴於額,以色列人奉獻聖物,有何罪愆,亞倫任之,恆戴其牌於額,俾獻禮者,蒙耶和華悅納,
39. 以精枲織裏衣,縱橫相間,以細枲布爲冠,又以繡工製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