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亞倫子拿答亞比戶,各取己鼎,置火與香,以獻耶和華,然所獻者,乃不聖之火,非耶和華所命,
3. 摩西謂亞倫曰,此乃耶和華所諭云,近我者必以我爲聖,我在民前,必得其榮,亞倫默然,
4. 摩西召亞倫叔烏薛子米沙利以利撒反曰,爾曹來前,舁爾親屬,出聖所,至營外,
6. 摩西諭亞倫,及其子以利亞撒以他瑪曰,毋披爾髮,毋裂爾衣,免爾死亡,並免耶和華怒及會衆,惟爾之兄弟以色列全家,可爲耶和華所燃之火哀悼,
7. 爾曹毋出會幕,免爾死亡,蓋耶和華之膏在爾身,乃遵摩西之命而行。
9. 爾與爾子入會幕時,清酒醇醪勿飲,免爾死亡,此爲永例,歷世弗替,
12. 摩西諭亞倫,及其尚存之子以利亞撒以他瑪曰,獻耶和華之火祭中,素祭之餘,乃爲至聖,當食於壇旁,毋置酵,
13. 必在聖地食之,獻耶和華之火祭中,此爲爾及子孫所應得,我所奉之命如此,
14. 所搖之腔,所舉之腿,爾及子女必在潔地食之,以色列族所獻酬恩之祭,此爲爾及子孫所應得,
15. 人獻脂爲火祭,當與所舉之腿,所搖之腔同獻,搖於耶和華前,以爲搖祭,後則歸爾,及爾子孫得之,著爲永例,循耶和華所命。
16. 贖罪之山羊,摩西索之,知已燔矣,則怒亞倫二子以利亞撒以他瑪,
17. 曰,贖罪之牲,既爲至聖,曷不食之於聖所,蓋神賜之於爾,以任民愆,代爲贖罪於耶和華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