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第 22 章

1. 耶和華諭摩西曰,

2. 亞倫及其子云,當於以色列族所獻我之聖物,自爲區別,免凟我聖名,我乃耶和華也,

3. 當語之曰,凡爾歷世子孫,有蒙不潔,而近以色列族所獻耶和華之聖物,必絕於我前,我乃耶和華也,

4. 亞倫子孫患癩,或白濁,不可食聖物,待潔則可,或緣尸而蒙不潔,或夢遺之人,

5. 或捫致汚之蟲,或捫致汚之人,

6. 凡若此者,爾如捫之,必蒙不潔,迨夕乃免,苟非洗濯其身,勿食聖物,

7. 迨日入時則潔,可食聖物,蓋此藉以養生,

8. 自斃或爲獸所裂之物,毋食,恐蒙不潔,我乃耶和華也,

9. 當守我誡命,免爲汚所玷,負罪而死,蓋我乃耶和華,使之成聖也,

10. 外人不得食聖物,爲旅爲傭於祭司家者,亦不得食之,

11. 惟祭司購以金,或生於其家者,可得而食,

12. 如祭司之女嫁與外人,不可食舉祭之聖物,

13. 如爲嫠,或爲夫所棄,無子而大歸父家,與少時無異,則父所食者,亦得食之,惟外人不可,

14. 如人誤食聖物,則必加五分之一,付於祭司,

15. 以色列族奉耶和華之聖物,不可凟之,

16. 免食聖物,自取罪戾,蓋我乃耶和華,使之成聖也。

17. 耶和華諭摩西曰,

18. 亞倫及其子,與以色列族云,凡以色列族,曁其中之賓旅,或爲償願,或出樂輸,以獻燔祭,

19. 冀蒙悅納,則必取牛,或綿羊,或山羊,惟牡是尚,純全無疵,

20. 厥體有疵者,則勿獻之,不蒙悅納,

21. 如獻酬恩祭於耶和華,或爲償願,或出樂輸,無論牛羊,必務純全,厥體無疵,始蒙悅納,

22. 凡瞽目,毀傷,損缺,瘡瘍,疥癬,創瘢,俱勿奉於耶和華,勿獻於壇以爲火祭,

23. 牛羊肢體不均,或有損缺,若出樂輸而獻,則可,以之償願而獻,則不蒙悅納,

24. 外腎或損,或傷,或破,或被閹割者,勿獻於耶和華,在爾所居之地,勿行閹割,

25. 外人奉此,爾勿受之,獻爲之食,蓋體毀傷而有疵者,不蒙悅納。

26. 耶和華諭摩西曰,

27. 凡犢,或綿羊山羊之羔,既字必偕母七日,越至八日,可獻於耶和華,以爲火祭,始蒙悅納,

28. 牝牛牝羊,勿偕子同日以宰,

29. 若因感謝,獻祭於耶和華,當冀蒙悅納而獻之,

30. 祭肉必於是日食之,勿留於明晨,我乃耶和華也,

31. 當守我誡命,而遵行之,我乃耶和華也,

32. 勿凟我聖名,當尊我爲聖於以色列族中,我乃耶和華,使爾成聖,

33. 導爾出埃及,爲爾之,我乃耶和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