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第 2 章

1. 耶和華諭摩西亞倫曰,

2. 以色列族建營,當各隨其纛,附宗族之斾,在會幕四周,

3. 東方日出之所,凡隸猶大營之纛者,按其行伍建營,亞米拿達拿順爲其牧伯,

4. 彼之軍旅,見核者,計七萬四千六百,

5. 以薩迦支派附之建營,蘇押拿坦業爲其牧伯,

6. 彼之軍旅,見核者,計五萬四千四百,

7. 西布倫支派次之,希倫以利押爲其牧伯,

8. 彼之軍旅,見核者,計五萬七千四百,

9. 凡隸猶大營者,按其行伍,綜計十八萬六千四百,是爲前隊。

10. 南方有流便營之纛,按其行伍,示丟珥以利蓿爲其牧伯,

11. 彼之軍旅,見核者,計四萬六千五百,

12. 西緬支派附之建營,蘇利沙代示路蔑爲其牧伯,

13. 彼之軍旅,見核者,計五萬九千三百,

14. 迦得支派次之,丟珥以利雅薩爲其牧伯,

15. 彼之軍旅,見核者,計四萬五千六百五十,

16. 凡隸流便營者,按其行伍,綜計十五萬一千四百五十,是爲二隊。

17. 隨後會幕啟行,利未營在諸營之中,其啟行也,依其建營之序,各歸其隊,各隨其纛。

18. 西方有以法蓮營之纛,按其行伍,亞米忽以利沙瑪爲其牧伯,

19. 彼之軍旅,見核者,計四萬有五百,

20. 瑪拿西支派附之建營,比大蓿迦瑪列爲其牧伯,

21. 彼之軍旅,見核者,計三萬二千二百,

22. 便雅憫支派次之,基多尼亞比但爲其牧伯,

23. 彼之軍旅,見核者,計三萬五千四百,

24. 凡隸以法蓮營者,按其行伍,綜計十萬八千一百,是爲三隊。

25. 北方有營之纛,按其行伍,亞米沙代亞希以謝爲其牧伯,

26. 彼之軍旅,見核者,計六萬二千七百,

27. 亞設支派附之建營,俄蘭帕結爲其牧伯,

28. 彼之軍旅,見核者,計四萬一千五百,

29. 拿弗他利支派次之,以南亞希拉爲其牧伯,

30. 彼之軍旅,見核者,計五萬三千四百,

31. 凡隸之營者,按其行伍,綜計十五萬七千六百,是爲後隊,隨纛而行。

32. 以上所載,乃以色列人循其宗族,按其行伍,諸營見核者,綜計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

33. 利未族不列其數,遵耶和華所諭摩西之命,

34. 以色列族各隨其纛以建營,循其室家宗族而啟行,悉遵耶和華所諭摩西之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