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就摩西及以色列族長之爲牧伯者曰,耶和華命我主,掣籤分土,予以色列族爲業,亦命我主,以我昆弟西羅非哈之業予其女,
3. 如適以色列他支派之人,則減我祖之業,而加於其夫之支派,如是,於我籤分之業有損,
4. 值以色列族禧年,則女之業,必歸於其夫之支派,而我祖之業必減焉,
5. 摩西遵耶和華命,告以色列族曰,約瑟子之支派,所言是也,
6. 耶和華命曰,西羅非哈之女,任其適人,惟必適父同宗支派之人,
7. 如是,以色列族之業,不至由此移彼,以色列各支派之人,守祖遺業,
2. 就摩西及以色列族長之爲牧伯者曰,耶和華命我主,掣籤分土,予以色列族爲業,亦命我主,以我昆弟西羅非哈之業予其女,
3. 如適以色列他支派之人,則減我祖之業,而加於其夫之支派,如是,於我籤分之業有損,
4. 值以色列族禧年,則女之業,必歸於其夫之支派,而我祖之業必減焉,
5. 摩西遵耶和華命,告以色列族曰,約瑟子之支派,所言是也,
6. 耶和華命曰,西羅非哈之女,任其適人,惟必適父同宗支派之人,
7. 如是,以色列族之業,不至由此移彼,以色列各支派之人,守祖遺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