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第 8 章

1. 耶和華諭摩西曰,

2. 亞倫云,燃燈之時,宜使七盞明耀於臺前,

3. 亞倫遵耶和華所諭摩西之命而行,燃燈明耀於臺前,

4. 燈臺以金爲之,自座及花,悉用鏇法而造,遵耶和華所示摩西之式。

5. 耶和華諭摩西曰,

6. 以色列族中,取利未人潔之,

7. 潔禮如左,以贖罪之水灑之,使以薙刀,薙其全體,濯衣潔身,

8. 取牡犢爲燔祭,和油之細麪爲素祭,又取牡犢一,爲贖罪祭,

9. 利未人至會幕前,集以色列會衆,

10. 既引利未人於耶和華前,使以色列人按手其首,

11. 亞倫利未人於耶和華,爲以色列族獻之,以爲搖祭,供耶和華之役事,

12. 利未人按手於二犢之首,爾則獻之,一爲贖罪祭,一爲燔祭,奉於耶和華,以贖其罪,

13. 使利未人立於亞倫及其子前,奉於耶和華,以爲搖祭,

14. 如是區別利未人於以色列族,使之歸我,

15. 厥後利未人必入會幕,供其役事,爾必潔之,奉爲搖祭,

16. 利未人悉歸於我,我取其人,代以色列族初胎之男,使爲我有,

17. 以色列族諸首生者,或人或畜,咸爲我有,我戮埃及首生者時,區別之以歸我,

18. 我取利未人,以代以色列族初胎之男,

19. 亦取之,以賜亞倫及其子,於會幕中,爲以色列族供其役事,代之贖罪,免以色列族近於聖所,而遭災禍,

20. 摩西亞倫以色列會衆,如是待利未人,悉遵耶和華命,

21. 利未人去罪爲潔,洗濯其衣,亞倫奉於耶和華,以爲搖祭,代爲贖罪,使之成潔,

22. 厥後利未人入會幕,於亞倫及其子前,以供役事,耶和華指利未人,所諭摩西者,以色列人悉遵行之。

23. 耶和華諭摩西曰,

24. 利未人供役事,有定例焉,自二十五歲以上,可入會幕,以供役事,

25. 至於五十,乃罷其役,

26. 偕其兄弟同守會幕,毋再役事,其例若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