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欲以牛羊奉於耶和華爲火祭,卽燔祭,或他祭,以之償願,或以爲樂獻祭,或屆節期,以爲馨香,奉於耶和華,
4. 則獻祭者,必取細麪伊法十分之一,和油一欣四分之一,爲素祭,奉於耶和華,
5. 並爲各羔,取酒一欣四分之一,爲灌祭,與燔祭,或他祭同獻,
6. 如獻牡綿羊,則必取細麪伊法十分之二,和油一欣三分之一,爲素祭,
8. 如以牡犢爲燔祭,或他祭,或以之償願,或爲酬恩祭,以獻耶和華,
9. 則必取細麪伊法十分之三,和油一欣之半,爲素祭,與牡犢同獻,
13. 凡生於本土者,欲獻火祭於耶和華,以爲馨香,必遵是例,
14. 外人之旅於爾中,或歷世與爾偕居者,欲以馨香之火祭獻於耶和華,亦必如是而行,
15. 凡爾會衆,及旅於爾中者,典章相同,歷世弗替,在耶和華前,爾衆若何,賓旅亦若何,
20. 當取初稔之麥,爲屑作餅,以爲舉祭,與舉禾場之穀一例,
24. 或有所犯,而會衆不知,則必獻牡犢一,爲燔祭,以爲馨香,奉於耶和華,與其素祭,灌祭,悉循常例,亦獻牡山羊一,爲贖罪祭,
25. 祭司遂爲以色列會衆贖罪,俾蒙赦宥,因係誤犯,且爲其咎,已獻火祭,及贖罪祭於耶和華,
26. 如是,則以色列會衆,及旅於爾中者,俱蒙赦宥,緣其所犯,出於無知,
29. 凡誤干罪戾,無論生於以色列本土,或旅於其中者,俱爲一例,
35. 耶和華諭摩西曰,其人必殺勿赦,會衆當於營外擊之以石,
38. 當令以色列族,衣邊之下作繸,各繸之上,緣以藍帶,歷世弗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