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第 3 章

1. 我儕轉由巴珊之道,巴珊王噩,率其民衆咸出,與我戰於以得來,

2. 耶和華諭我曰,毋畏之,彼及其民與地,我悉付於爾手,爾待之,如昔待居希實本之亞摩利王西宏然,

3. 於是我神耶和華,以巴珊王噩及其民,付於我手,我擊之,至無所遺,

4. 取其諸邑,無邑不爲我儕所得,邑凡六十,乃亞珥歌伯全境,卽噩之國巴珊也,

5. 諸邑俱有高垣,與門及楗,此外無垣之鄉里甚衆,

6. 我滅其邑,殲厥居民,及其婦孺,如昔行於希實本王西宏者然,

7. 惟彼牲畜,與邑中財物,爲我所得,

8. 當時我自約但東,亞摩利二王之手,取其土地,自亞嫩谷,至黑門山,

9. 黑門山,西頓人稱爲西連,亞摩利人稱爲示尼珥,

10. 其平原諸邑,基列全地,巴珊全地,以及撒迦與以得來,乃噩之國,巴珊之邑,悉爲我取,

11. 利乏音族所存者,惟巴珊王噩,其床以鐵爲之,長九肘,廣四肘,以人肘爲度,今在亞捫人之拉巴邑,

12. 時,我儕既得斯土,自亞嫩谷濱之亞羅珥,及基列山之半,與其諸邑,我以之予流便族,迦得族,

13. 基列餘地,及噩之國巴珊全地,亞珥歌伯四境,我以之予瑪拿西支派之半,巴珊昔稱爲利乏音地,

14. 瑪拿西裔睚珥,得亞珥歌伯四境,至基述瑪迦二族之界,依其名,稱巴珊爲哈倭特睚珥,以至今日,

15. 我以基列予瑪吉,

16. 自基列至亞嫩谷,以谷中爲界,抵亞捫界之雅博溪,

17. 及亞拉巴,沿約但河之地,自基尼列,至亞拉巴之鹽海,並毘斯迦山麓以東之地,悉以予流便族,迦得族。

18. 時,我命爾曰,爾神耶和華,既以斯土錫爾爲業,爾之勇士,必皆執兵,先爾兄弟以色列人而往,

19. 我知爾牲畜衆多,爾之妻孥牲畜,可留於我予爾之邑,

20. 迨爾兄弟於約但西,得爾神耶和華所錫之地,而享安息,與爾無異,後則返我予爾爲業之地,

21. 我又命約書亞曰,爾神耶和華所行於二王者,爾悉目擊,今爾所往諸國,耶和華亦如是待之,

22. 毋畏之,蓋爲爾戰者,爾神耶和華也。

23. 時,我祈耶和華曰,

24. 主耶和華歟,爾以大威大能,顯示爾僕,在天在地,尚有何神,能爲爾所爲,行爾所行大能之事乎,

25. 求爾容我渡約但,觀河西之美地佳山,及利巴嫩,

26. 惟耶和華緣爾曹故怒我,不允我所求,諭我曰,如是足矣,勿以此事,再言於我,

27. 爾可登毘斯迦巔,向東西南北而瞻望,以目觀之,不得渡約但,

28. 當命約書亞,勗之壯之,因其必率斯民而渡,俾承爾所將見之地,

29. 我儕遂居伯毘珥相對之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