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師記第 14 章

1. 參孫亭拿,見一非利士女,

2. 歸告父母曰,我在亭拿見一非利士女,請爲我娶之,

3. 父母曰,爾同儕我衆民中,豈無女子,致爾娶於未受割之非利士人乎,參孫謂父曰,我深悅斯女,請爲我娶之,

4. 其父母不知斯事由於耶和華,參孫尋釁,欲攻非利士人,是時非利士人轄以色列人,

5. 參孫與父母下亭拿,至葡萄園,有一稚獅,咆哮迎之,

6. 參孫大爲耶和華之神所感,手雖無械,而裂獅如羔羊,不以所行告其父母,

7. 遂往與女語,甚悅之,

8. 未幾復至,欲娶以歸,離途轉視獅尸,見羣蜂與蜜在其中,

9. 取蜜於手,且行且食,至父母所,亦予之食,不以蜜出獅尸告,

10. 父至女所,參孫設筵於彼,蓋少者素有此例,

11. 衆見參孫,則簡三十人爲其伴侶,

12. 參孫語之曰,容我以隱語試爾,七日宴間,如能詳釋告我,我則給爾枲衣三十領,外衣三十襲,

13. 若不能詳釋,爾則給我枲衣三十領,外衣三十襲,僉曰,請宣隱語,使我聞之,

14. 曰,自食者出食,自強者出甘,歷至三日,未能解其隱語,

15. 迨及七日,謂參孫妻曰,可誘爾夫,爲我詳釋隱語,不然,我必以火燬爾,及爾父家,爾延我來,欲奪我所有乎,

16. 參孫妻哭於其前曰,爾乃惡我,而不我愛,爾以隱語試我同族,而不以之告我,曰,我未告父母,豈告爾乎,

17. 宴歷七日,妻哭其前,至於七日,爲妻所迫,乃以隱語告之,妻告同族,

18. 七日日未入時,邑人告曰,孰甘於蜜,孰強於獅,參孫曰,若不用我牝牛而耕,則不能解我隱語,

19. 耶和華之神大感參孫,遂下亞實基倫,殺三十人,褫其衣,以給解隱語者,盛怒而返父家,

20. 其妻適其所友之伴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