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記第 1 章

1. 當士師主治時,斯土薦饑,有猶大伯利恆人,與妻及二子,往旅於摩押地,

2. 其人名以利米勒,妻名拿俄米,二子名瑪倫基連,俱爲猶大伯利恆以法他人,至摩押地居焉,

3. 拿俄米以利米勒死,遺其妻及二子,

4. 二子娶摩押女,一名俄珥巴,一名路得,居彼約十年,

5. 瑪倫基連俱亡,遺拿俄米,無夫,亦無子,

6. 摩押地,聞耶和華垂顧其民,賜之以糧,則起,攜其二媳,欲自摩押地歸,

7. 婦離所居,偕其二媳,循途以返猶大

8. 拿俄米謂二媳曰,各歸母家,願耶和華恩待爾,如爾之待死者及我然,

9. 願耶和華賜爾各得綏安於夫家,遂吻之,二媳發聲而哭,

10. 曰,否,我必與爾偕歸爾國,

11. 拿俄米曰,吾女歟,其歸哉,曷欲與我偕往,我猶孕子爲爾夫乎,

12. 我女歟,其歸哉,我年已邁,不復有夫,如曰我尚有望,是夜得夫,且能誕子,

13. 爾豈欲待其長,而不嫁他人乎,我女歟,勿若是,我緣爾故,更爲愁苦,蓋耶和華之手擊我,

14. 二媳復發聲而哭,俄珥巴吻其姑而別,惟路得依附之,

15. 拿俄米曰,爾之妯娌,已歸其國其神,汝其從之而歸,

16. 路得曰,勿勸我離爾,不汝從,汝之所往,我必俱往,汝之所寓,我必偕寓,汝民必爲我民,汝必爲我

17. 汝所死之處,我亦死於彼,葬於彼,除死而外,我若與爾相離,願耶和華罰我維倍,

18. 拿俄米路得決志偕往,則不復言,

19. 二人乃往伯利恆,既至,舉邑聳動,婦女咸曰,此乃拿俄米乎,

20. 曰,勿稱我拿俄米,當稱我爲瑪拉[1]拿俄米譯卽樂瑪拉譯卽苦蓋全能者待我苦甚,

21. 我富有而出,耶和華使我匱乏而歸,耶和華既責我,全能者既苦我,奚稱我爲拿俄米哉,

22. 拿俄米與其媳摩押路得,歸自摩押乃若此,彼至伯利恆時,適穫麰麥之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