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士師主治時,斯土薦饑,有猶大伯利恆人,與妻及二子,往旅於摩押地,
2. 其人名以利米勒,妻名拿俄米,二子名瑪倫,基連,俱爲猶大伯利恆之以法他人,至摩押地居焉,
6. 在摩押地,聞耶和華垂顧其民,賜之以糧,則起,攜其二媳,欲自摩押地歸,
8. 拿俄米謂二媳曰,各歸母家,願耶和華恩待爾,如爾之待死者及我然,
11. 拿俄米曰,吾女歟,其歸哉,曷欲與我偕往,我猶孕子爲爾夫乎,
12. 我女歟,其歸哉,我年已邁,不復有夫,如曰我尚有望,是夜得夫,且能誕子,
13. 爾豈欲待其長,而不嫁他人乎,我女歟,勿若是,我緣爾故,更爲愁苦,蓋耶和華之手擊我,
16. 路得曰,勿勸我離爾,不汝從,汝之所往,我必俱往,汝之所寓,我必偕寓,汝民必爲我民,汝神必爲我神,
17. 汝所死之處,我亦死於彼,葬於彼,除死而外,我若與爾相離,願耶和華罰我維倍,
19. 二人乃往伯利恆,既至,舉邑聳動,婦女咸曰,此乃拿俄米乎,
20. 曰,勿稱我拿俄米,當稱我爲瑪拉,[1]拿俄米譯卽樂瑪拉譯卽苦蓋全能者待我苦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