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下第 23 章

1. 越至七年,耶何耶大自強,召百夫長,耶羅罕亞撒利雅約哈難以實瑪利俄備得亞撒利雅亞大雅瑪西雅細基利以利沙法,與之立約,

2. 衆乃遍行猶大,自猶大諸邑,集利未人,及以色列族長,咸至耶路撒冷

3. 會衆在室與王立約,耶何耶大謂衆曰,王子必當嗣位,循耶和華論大衛子孫之言,

4. 今當如是而行,祭司及利未人安息日入值者,三分之一爲司閽,

5. 三分之一守王宮,三分之一守基址門,民衆在耶和華室院,

6. 祭司及供役之利未人爲聖,可入耶和華室,其外不許他人入之,民衆當守耶和華所命,

7. 利未人各執器械而環王,凡入室者,必殺之,王出入時,必偕之,

8. 利未人與猶大衆,皆遵祭司耶何耶大之命,各率其人,安息日入值退值者,蓋祭司耶何耶大不令退值之班歸也,

9. 祭司耶何耶大大衛王之戈盾干,予百夫長,

10. 使民衆各執器械而立,自室右至室左,附壇與室,在王四周,

11. 遂導王子出,加冕於其首,予以法律,立之爲王,耶何耶大及其子膏之,衆曰,願王萬歲,

12. 亞他利雅聞民奔走頌王之聲,則入耶和華室,至於民所,

13. 望見王立於室門柱側,百夫長與吹角者,侍於王側,四境之民歡欣吹角,謳歌者以樂器和衆頌美,亞他利雅裂衣,呼曰,叛矣,叛矣,

14. 祭司耶何耶大率統軍之百夫長出,命曰,由隊伍之間擁之出,隨其後者,必殺以刃,蓋祭司曰,勿殺之於耶和華室,

15. 遂辟易而出之,至附近馬門之王宮,殺之於彼。

16. 耶何耶大與民及王立約,必爲耶和華之民,

17. 民衆皆往巴力廟毀之,摧其壇,碎其像,殺巴力之祭司瑪坦於壇前,

18. 耶何耶大設官守耶和華室,使利未人祭司掌之,昔大衛分其班次於耶和華室,使獻燔祭於耶和華,循摩西律所載,歡呼謳歌,依大衛所定之例,

19. 又立閽人守耶和華室門,凡不潔者,不許入之,

20. 乃率百夫長,貴胄民長,以及四境之民,自耶和華室,導王而下,由上門入王宮,俾踐國位,

21. 四境之民歡樂,邑內平康,亞他利雅見殺以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