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又建上伯和崙,下伯和崙,俱爲保障之邑,有垣,有門,有楗,
6. 又建巴拉,及諸府庫之邑,車乘之邑,騎兵之邑,又在耶路撒冷,利巴嫩,與所轄全地,凡所欲建則建之,
7. 斯土所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非屬以色列族,
9. 惟以色列人,所羅門不使之服役,乃爲戰士,軍長,及車騎之長,
11. 所羅門攜法老女,自大衛城,至爲彼所建之宮,蓋曰,我后不得居以色列王大衛之宮,因耶和華匱所至之處,皆爲聖地。
13. 循摩西之命,依其日所宜,於安息日,月朔,及年中三節,除酵節,七七節,構廬節獻之,
14. 又遵其父大衛之例,定祭司之班次,以供役事,又定利未人之職任,使掌頌讚,亦在祭司前供事,循每日所宜,又立閽人,循其班次,以守各門,是乃神僕大衛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