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越至七年,耶何耶大自強,召百夫長,耶羅罕子亞撒利雅,約哈難子以實瑪利,俄備得子亞撒利雅,亞大雅子瑪西雅,細基利子以利沙法,與之立約,
2. 衆乃遍行猶大,自猶大諸邑,集利未人,及以色列族長,咸至耶路撒冷,
3. 會衆在神室與王立約,耶何耶大謂衆曰,王子必當嗣位,循耶和華論大衛子孫之言,
4. 今當如是而行,祭司及利未人安息日入值者,三分之一爲司閽,
6. 祭司及供役之利未人爲聖,可入耶和華室,其外不許他人入之,民衆當守耶和華所命,
7. 利未人各執器械而環王,凡入室者,必殺之,王出入時,必偕之,
8. 利未人與猶大衆,皆遵祭司耶何耶大之命,各率其人,安息日入值退值者,蓋祭司耶何耶大不令退值之班歸也,
10. 使民衆各執器械而立,自室右至室左,附壇與室,在王四周,
11. 遂導王子出,加冕於其首,予以法律,立之爲王,耶何耶大及其子膏之,衆曰,願王萬歲,
13. 望見王立於室門柱側,百夫長與吹角者,侍於王側,四境之民歡欣吹角,謳歌者以樂器和衆頌美,亞他利雅裂衣,呼曰,叛矣,叛矣,
14. 祭司耶何耶大率統軍之百夫長出,命曰,由隊伍之間擁之出,隨其後者,必殺以刃,蓋祭司曰,勿殺之於耶和華室,
17. 民衆皆往巴力廟毀之,摧其壇,碎其像,殺巴力之祭司瑪坦於壇前,
18. 耶何耶大設官守耶和華室,使利未人祭司掌之,昔大衛分其班次於耶和華室,使獻燔祭於耶和華,循摩西律所載,歡呼謳歌,依大衛所定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