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亞瑪謝卽位時,年二十有五,在耶路撒冷爲王,歷二十九年,其母名約耶但,耶路撒冷人也,
4. 而不殺其子,依摩西律書所載,耶和華命曰,勿因子而殺父,勿因父而殺子,各因己罪而死,
5. 亞瑪謝集猶大與便雅憫衆,循其宗族,立千夫長,百夫長,又核其人數,自二十歲以上,得被簡能臨陳,執戈持干之戰士三十萬,
7. 有神僕來見王曰,王歟,勿使以色列軍與爾偕往,蓋以色列族以法蓮之裔,耶和華不與之偕,
8. 如爾必往,則奮勇以戰,惟神必使爾仆於敵前,因神有力助之,亦有力仆之也,
9. 亞瑪謝謂神僕曰,我已以銀一百他連得,予以色列軍,將若何,曰,耶和華能以多於此者賜爾,
10. 於是亞瑪謝區別自以法蓮而來之軍,遣之歸,彼衆甚怒猶大人,忿然而返,
13. 亞瑪謝所遣歸之軍,不令偕往以戰者,攻猶大諸邑,自撒瑪利亞至伯和崙,殺人三千,刼物無算。
14. 亞瑪謝戮以東人而返,攜西珥族之神像,立爲己神,跪拜其前,向之焚香,
15. 故耶和華怒亞瑪謝,遣先知告之曰,斯神未援其民於爾手,爾求之奚爲,
16. 先知與王言時,王曰,我儕豈立爾爲王之謀士,爾休矣,何爲見撻,先知乃止,既而曰,我知神決意滅爾,因爾行此,不聽我勸戒也。
17. 猶大王亞瑪謝與人謀,遣使見耶戶孫,約哈斯子,以色列王約阿施曰,來,爾我晤面,
18. 以色列王約阿施遣使見猶大王亞瑪謝曰,利巴嫩之蒺藜,遣使謂利巴嫩之香柏曰,以爾女妻我子,有利巴嫩之野獸過之,踐其蒺藜,
19. 爾謂我已擊以東人,乃心高而自誇,安居於家可耳,何爲招禍,以致傾覆,猶大與爾偕亡乎,
20. 亞瑪謝弗聽,此乃由於神,欲付之於敵手,因其求以東神也,
21. 以色列王約阿施遂上,與猶大王亞瑪謝,晤面於猶大之伯示麥,
23. 以色列王約阿施,擒約哈斯[1]亦名亞哈謝孫,約阿施子,猶大王亞瑪謝於伯示麥,攜至耶路撒冷,毀其城垣,自以法蓮門,至城隅之門,凡四百肘,
24. 取神室中,俄別以東所守之金銀與器皿,及王宮之貨財,並取人爲質,而返撒瑪利亞。
25. 以色列王約哈斯子約阿施卒後,猶大王約阿施子亞瑪謝,猶在世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