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記第 7 章

1. 厥後,波斯王亞達薛西時,有以斯拉,以斯拉乃西萊亞子,西萊亞乃亞撒利雅子,亞撒利雅乃希勒家子,

2. 希勒家乃沙龍子,沙龍乃撒督子,撒督乃亞希突子,

3. 亞希突乃亞瑪利雅子,亞瑪利雅乃亞撒利雅子,亞撒利雅乃米拉約子,

4. 米拉約乃西拉希雅子,西拉希雅乃烏西子,烏西乃布基子,

5. 布基乃亞比書子,亞比書乃非尼哈子,非尼哈乃以利亞撒子,以利亞撒乃大祭司亞倫子,

6. 以斯拉於摩西之律,以色列之神耶和華所賜者,爲明敏之文士,蒙其神耶和華祐,所求於王,王悉許之,彼自巴比倫而上,

7. 亞達薛西王七年,以色列族,祭司利未人,謳歌者,司閽者,尼提甯人,各有其人,上耶路撒冷,

8. 七年五月,以斯拉至耶路撒冷,

9. 正月朔,自巴比倫啟行,蒙其神之祐,五月朔,至耶路撒冷,

10. 以斯拉決志究察耶和華律,而遵行之,且以典章律例,訓誨於以色列中。

11. 祭司以斯拉爲文士,明耶和華之誡命,及所賜以色列之典章,亞達薛西王降詔,其文曰,

12. 諸王之王亞達薛西,告祭司以斯拉,明天上神律之文士,完人等稱,

13. 我諭國中以色列民,祭司利未人,凡樂意往耶路撒冷者,與爾偕往,

14. 爾既爲王與其謀士七人所遣,循在爾手之神律,以察猶大耶路撒冷之事,

15. 且攜王與謀士所樂輸以色列神之金銀,其居所在耶路撒冷,

16. 又攜在巴比倫州所得之金銀,及民與祭司爲其神室在耶路撒冷,所樂輸者,

17. 當以此金速購牡犢,牡綿羊,綿羊羔,及相隨之素祭與灌祭,獻於耶路撒冷爾神室之壇,

18. 其餘金銀,依爾與同儕所視爲善者,循爾神旨而用之,

19. 所付爾之器皿,供事於爾神室者,當付於耶路撒冷之神前,

20. 爾神室復有所需,則可取諸王庫,

21. 我亞達薛西王降詔,命河西諸司庫,祭司以斯拉,明天上神律之文士,凡有所求,必速爲之,

22. 銀一百他連得,麥一百歌珥,酒一百罷特,油一百罷特爲限,鹽不計數,

23. 凡天上神所命者,當爲其室,詳審爲之,何可招怒,及於王國,與其諸子哉,

24. 我諭爾曹,凡祭司利未人,謳歌者,司閽者,尼提甯人,及神室諸供役者,勿使進貢,輸餉納稅,

25. 命爾以斯拉,憑爾神所賦之智,設立有司士師,以治河西之民,悉爾神律者,其未悉者,則訓迪之,

26. 凡不遵爾神之律,及王命者,速加以刑,或殛,或竄,或籍其家,或囚於獄。

27. 我列祖之神耶和華,宜頌美焉,彼置此意於王心,修飾耶和華室,在耶路撒冷,

28. 施恩於我,在王與其謀士,及有權之軍長前,我蒙我神耶和華祐,則強厥志,集以色列族長,與我偕上。